2.1 设计单位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开展绿色建筑设计相应工作,违反条例规定的应改正并承担相应罚款、赔偿、或法律责任。
2.2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指在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础上,单独计算的附加费用。
2.3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按系数计算,附加费上限规定详备注;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计算附加费。
表2.3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计算表
绿色建筑设计 | ≤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
按系数计算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计算基数 | 系数(%) |
基本级 | 设计基准价 | 1 | 10万元+0.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
一星级 | 5 | 20万元+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
二星级 | 10 | 30万元+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
三星级 | 20 | 40万元+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
注:1.绿色建筑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级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第一章第六条确定。
2.设计基准价是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上限规定:基本级为10万元,一星级为20万元,二星级为30万元,三星级为40万元。
2.4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可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
粤建科〔201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