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监测、监控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表监测、地下监测、裂缝监测及监控测试等项目。

二、监测、监控地下构筑物建筑时,反映施工对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

三、本章监测、监控定额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但不适用对特殊房屋及建筑物的特殊监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监测、监控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控测试两部分。

二、监测点布置数量由设计方案确定。

三、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的测定项目划分为三项以内、六项以内和六项以外,以“组日”为计量单位,监测时间由设计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