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 说 明


一、第一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架空线路、电缆、动力、照明电气设备及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起重、输送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除各章节标注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机械准备、标准仪器准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装位置的清理。

2.设备和元器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三、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一)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路灯工程、单独承担的室外直埋敷设电缆工程除外)的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

(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在建筑物层数大于6层或建筑物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上进行安装时,按下表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的费用,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5%。

建筑物超高增加系数表

建筑物高度(m)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建筑层数(层)

≤12

≤18

≤24

≤30

≤36

≤42

≤48

≤54

≤60

按人工费的百分比(%)

6

10

14

21

31

40

49

58

68

(三)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楼面或地面5m以内考虑的,当操作物高度超过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操作高度增加费系数表

操作物高度(m)

≤10

≤30

≤50

系数

1.1

1.2

1.5

己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如小区路灯、投光灯、氙气灯、烟囱或水塔指示灯、装饰灯具、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避雷针、消雷装置、安装高度≤10米的滑触线及支架、竖直通道电缆不执行本条规定。

(四)净高小于1.6m楼层、断面小于4m2且大于2m2隧道或洞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2。

(五)在管井内、竖井内、断面小于或等于2m2隧道或洞内、封闭吊顶天棚内安装的工程(竖井内敷设电缆项目除外),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6。

四、其他说明

(一)本册定额不包括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输电、用电设备及装置安装,应执行电力行业相应的定额。

(二)本册定额不包括电气设备及装置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和联合试运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