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设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详见附表1)。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的费用。
设备费: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的费用。
1.材料费(设备费)的内容包括:
(1)材料(设备)原价:是指材料、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材料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设备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2.材料(设备)的单价,按下式计算:材料(设备)单价=[(材料(设备)原价+运杂费)×(1+材料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施工仪器仪表的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维护费包括: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由下列四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维护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及保证仪器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3)校验费:指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的费用。
(4)动力费:指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四)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9.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0.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1.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2.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
13.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14.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批量、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例如,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
15.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工程发包、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等进行现场接收、管理(非指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六)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临时设施指办公室、加工场(棚)、仓库、堆放场地、宿舍、卫生间、食堂、文化卫生用房与构筑物,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4。
2.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3.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9号)等有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参保。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确定中标企业后,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为该建设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4.优质优价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建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实“优质优价”政策,鼓励工程建设各方创建优质工程。依法招标的工程,应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创建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计列优质优价费;不须招标的工程,应按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的创建目标计列。
建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创建目标时,按照达到等次计取优质优价费用;未达到或超出合同约定目标时,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根据合同约定计取,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5.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采取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税前工程造价的各个构成要素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采取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税前工程造价的各个构成要素均包含进项税额。上述两种计税模式中,甲供材料、甲供设备均不作为增值税计税基础。

二、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造价形成划分)
建设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详见附表2)。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或现行消耗量定额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费用。
1.总价措施费:是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
总价措施费的主要内容包括:
(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因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场地周边围挡范围内的区域,为施工现场
。若确因场地狭窄,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现场之外存放材料、或必须在施工现场采用立体架构形式存放材料时,其由场外到场内的运输费用、或立体架构所发生的搭设费用,按实另计。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5)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6)市政工程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对现有施工场地内各种地下交叉管线进行加固及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地下管线改移发生的费用。
(7)疫情防控措施费:是指在施工现场采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核酸检测、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测温器具、隔离围挡、宣传展板、专职防控人员等费用。不包括出现疫情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封闭管理状态下人员隔离转运、停工等发生的费用。
2.单价措施费,是指消耗量定额中列有子目、并规定了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单价措施项目,详见附表3。其中,建筑工程的智慧工地单价措施费,是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1〕7号),参照相关评价标准区分不同星级,按照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该费用不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仅计取税金。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工程价款的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列金额,包含在投标总价和合同总价中,但只有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了、并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程序,才能纳入到结算价款中。暂列金额,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余额,仍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估列。
2.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建设单位根据国家相应规定、预计需由专业承包人另行组织施工、实施单独分包(总承包人仅对其进行总承包服务),但暂时不能确定准确价格的专业工程价款。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区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价,并仅作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基础,不计入总承包人的工程总造价。
3.特殊项目暂估价,是指未来工程中肯定发生、其他费用项目均未包括,但由于材料、设备、或技术工艺的特殊性,没有可参考的计价依据、事先难以准确确定其价格、对造价影响较大的项目费用。
4.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突发性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计日工,不仅指人工,零星项目或工作使用的材料、机械,均应计列于本项之下。
5.采购保管费:定义同前。
6.其他检验试验费:是指除企业管理费中包含的检验试验费之外,开展特殊性鉴定、检查等所发生的费用。其他检验试验费包括:
(1)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产生的费用;
(2)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
(3)对构件进行破坏性检验试验的费用;
(4)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验试验,并由施工单位支付的检验试验费用;
(5)其他特殊性检验试验项目。
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具有检验合格证明的材料,建设单位要求再次检验且经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不计入工程造价。
7.总承包服务费:定义同前。
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设备费)×相应费率
8.其他:
包括工期奖惩、质量奖惩等,均可计列于本项之下。
(四)规费:定义同前。
1.安全文明施工费:定义同前。
2.社会保险费:定义同前。
3.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定义同前。
4.优质优价费:定义同前。
5.住房公积金:定义同前。
(五)税金:定义同前。

附表3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措施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房屋修缮建筑工程 |
|
1.1 |
脚手架 |
消耗量定额中列有子目、并规定了计算方法的单价措施项目 |
1.2 |
垂直运输机械 |
1.3 |
构件吊装机械 |
1.4 |
混凝土泵送 |
1.5 |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1.6 |
大型机械进出场 |
1.7 |
施工降排水 |
1.8 |
智慧工地 |
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其中一星级每平方米2-5元,二星级每平方米4-8元,三星级每平方米6-10元。该费用不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仅计取税金 |
2 |
安装工程、房屋修缮安装工程 |
|
2.1 |
吊装加固 |
|
2.2 |
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 |
|
2.3 |
平台铺设、拆除 |
|
2.4 |
顶升、提升装置 |
|
2.5 |
大型设备专用机具 |
|
2.6 |
焊接工艺评定 |
|
2.7 |
胎(模)具制作、安装、拆除 |
|
2.8 |
防护棚制作、安装、拆除 |
|
2.9 |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 |
|
2.10 |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 |
|
2.11 |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 |
|
2.12 |
工程系统检测、检验 |
|
2.13 |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 |
|
2.14 |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
|
2.15 |
管道安拆后的充气保护 |
|
序号 |
措施项目名称 |
备注 |
2.16 |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费 |
|
2.17 |
脚手架搭拆 |
|
2.18 |
非夜间施工增加 |
|
2.19 |
高层施工增加 |
|
3 |
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 |
施工围挡:是指施工需要的固定式施工护栏的搭拆、运输费用,施工围挡购置费的摊销或租赁使用费以及日常维护费用
|
3.1 |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3.2 |
脚手架 |
3.3 |
大型机械进出场 |
3.4 |
筑岛、围堰 |
3.5 |
便道、便桥 |
3.6 |
混凝土泵送 |
3.7 |
施工围挡 |
3.8 |
施工排水、降水 |
3.9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措施(包括对已建成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遮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 |
3.10 |
洞内临时设施(包括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通信及洞内外轨道铺设) |
3.11 |
交通维护及疏导(包括周边道路的交通诱导标志、临时红绿灯、交通协勤人员、现场路面隔离设施等,按实际发生计取) |
3.12 |
其他措施项目 |
|
4 |
园林绿化工程 |
|
4.1 |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
4.2 |
脚手架 |
|
4.3 |
苗木保护措施 |
|
4.4 |
围堰 |
|
4.5 |
施工排水、降水 |
|
4.6 |
其他措施项目 |
|
5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
|
5.1 |
脚手架 |
|
5.2 |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
5.3 |
大型机械进出场 |
|
5.4 |
筑岛、围堰 |
|
5.5 |
便道、便桥 |
|
5.6 |
施工围挡 |
|
序号 |
措施项目名称 |
备注 |
5.7 |
施工排水、降水 |
|
5.8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措施 |
|
5.9 |
交通维护及疏导 |
|
5.10 |
监测、监控 |
|
5.11 |
其他措施项目 |
|
6 |
仿古建筑工程 |
|
6.1 |
脚手架 |
|
6.2 |
垂直运输机械 |
|
6.3 |
构件吊装机械 |
|
6.4 |
混凝土泵送 |
|
6.5 |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
6.6 |
大型机械进出场 |
|
6.7 |
施工排水、降水 |
|
6.8 |
其他措施项目 |
|
附表4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
项目名称 |
安全施工费 |
一般防护 |
1.1 |
安全网 |
1.2 |
安全帽 |
1.3 |
安全带 |
通道棚 |
1.4 |
杆架、扣件、脚手板 |
防护围栏 |
1.5 |
配电箱、施工机械等防护棚 |
1.6 |
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费 |
1.7 |
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费 |
1.8 |
卷扬机安全防护设施 |
消防安全防护 |
1.9 |
口罩 |
1.1 |
灭火器 |
1.11 |
消防栏 |
1.12 |
砂箱、砂池 |
1.13 |
消防水桶 |
1.14 |
消防铁锨 |
1.15 |
消防水管 |
1.16 |
加压泵 |
1.17 |
消防用水 |
1.18 |
水池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
1.19 |
楼板、屋面、阳台、槽坑等临边防护 |
1.2 |
通道口防护 |
1.21 |
预留洞口防护 |
1.22 |
电梯井口防护 |
1.23 |
楼梯口防护 |
1.24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1.25 |
高空作业防护 |
安全警示标志牌 |
1.26 |
安全警示牌及操作规程 |
其他补充 |
1.27 |
对讲机 |
1.28 |
工人工作证 |
1.29 |
作业人员其他必备安全防护用品胶鞋、雨衣等 |
1.3 |
安全培训 |
1.31 |
安全员培训 |
1.32 |
特殊工种培训 |
1.33 |
塔吊防碰撞系统、空间限制器 |
1.34 |
电阻仪、力矩扳手、漏保测试仪等检测器具 |
1.35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环境保护费 |
材料堆放 |
2.1 |
材料堆放标牌、覆盖 |
垃圾清运 |
2.2 |
垃圾清运 |
2.3 |
垃圾通道 |
2.4 |
垃圾池 |
污染源控制 |
2.5 |
有毒有害气味控制 |
2.6 |
除“四害”措施费用 |
2.7 |
开挖、预埋污水排放管线 |
粉尘噪音控制 |
2.8 |
视频监控及扬尘噪声监测仪 |
2.9 |
噪音控制 |
2.1 |
密目网 |
2.11 |
雾炮 |
2.12 |
喷淋设施 |
2.13 |
洒水车及人工 |
2.14 |
洗车平台及基础 |
2.15 |
洗车泵 |
2.16 |
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
扬尘治理补充 |
2.17 |
扬尘治理用水 |
2.18 |
扬尘治理用电 |
2.19 |
人工清理路面 |
2.20 |
司机、汽柴油费用 |
文明施工费 |
施工现场围挡 |
3.1 |
现场及生活区彩钢围挡 |
五板一图 |
3.2 |
八牌二图 |
3.3 |
项目岗位职责牌 |
企业标志 |
3.4 |
企业标志及企业宣传图 |
3.5 |
企业各类图表 |
3.6 |
会议室形象墙 |
3.7 |
效果图及架子 |
场容场貌 |
3.8 |
现场及生活区地面硬化处理 |
3.9 |
绿化 |
3.1 |
彩旗 |
3.11 |
现场画面喷涂 |
3.12 |
现场标语条幅 |
3.13 |
围墙墙面美化 |
其他补充 |
3.14 |
工人防暑降温、防蚊虫叮咬 |
3.15 |
食堂洗涤、消毒设施 |
3.16 |
施工现场各门禁保安服务费用 |
3.17 |
职业病预防及保健费用 |
3.18 |
现场医药、器材急救措施 |
类别 |
项目名称 |
|
|
3.19 |
室外LED显示屏 |
3.20 |
不锈钢伸缩门 |
3.21 |
铺设钢板路面 |
3.22 |
施工现场铺设砖 |
3.23 |
砖砌围墙 |
3.24 |
大门及喷绘 |
3.25 |
槽边、路边防护栏杆等设施(含底部砖墙) |
3.26 |
路灯 |
临时设施费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4.1 |
工地办公室、宿舍 |
4.2 |
现场监控线路及摄像头 |
4.3 |
办公室、宿舍热水器等设施 |
4.4 |
食堂、卫生间、淋浴室、娱乐室、急救室 |
4.5 |
空调 |
4.6 |
阅读栏 |
4.7 |
生活区衣架等设施 |
4.8 |
生活区喷绘宣传 |
4.9 |
宿舍区外墙大牌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4.10 |
配电线路电缆 |
4.11 |
配电总箱及维护架 |
4.12 |
配电分箱及维护架 |
4.13 |
配电开关箱及维护架 |
4.14 |
接地保护装置 |
4.15 |
漏电开关保护装置 |
4.16 |
电源线路敷设 |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 |
4.17 |
施工现场饮用水 |
4.18 |
生活用水 |
4.19 |
施工用水 |
4.20 |
临时给排水设施 |
其他补充 |
4.21 |
木工棚、钢筋棚 |
4.22 |
太阳能 |
4.23 |
空气能 |
4.24 |
办公区及生活用电 |
4.25 |
工人宿舍场外租赁 |
4.26 |
临时用电 |
4.27 |
化粪池、仓库、楼层临时厕所 |
4.28 |
变频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