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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管道(渠)垫层及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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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管(渠)道垫层及基础。
二、本册定额定型管道基础(中600及以上)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中II、III级管道混凝土基础计入,如实际采用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混凝土基础时,混凝土用量可按下表调整,其他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I级管与II、III级管每延米混凝土含量对照表
单位:m3/延长米
三、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项目执行。
<2022动态调整修订:删除说明第四条、第六条修,改为:市政工程各种管道(包括电力、通信管道)满包混凝土时,通长满包套用混凝土平基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局部满包(长1m内)套用现浇混凝土枕基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五、本章中块石平基材料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项目中的块石和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所列管道(渠)垫层和基础(除定型管道基础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定型管道混凝土基础工程量,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扣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下表计算。
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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