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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综合管廊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电缆、动力、照明电气设备及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电气设备调试等的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4.《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 15.《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D02-31-2016。
三、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节己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查、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等工作内容。
四、本章定额涉及的螺栓均按自备考虑,若设备、器具的安装固定用螺栓若是配套带来的,在执行相关定额子目时可扣除。 五、变压器安装工程 1.油浸式变压器安装定额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的安装;油浸和干式变压器安装也适用于非晶合金变压器的安装。 2.变压器的器身检查按照吊芯检查考虑。 3.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 4.组合式成套箱式变电站是按照通用布置方式考虑的,执行定额时,不因布置形式而调整。 六、配电装置安装工程。 1.高、低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容量、不同回路数量,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母线配置及设备干燥另行计算。 2.设备安装所需的地脚螺栓按土建预埋考虑,二次灌浆另行计算, 3.蓄电池屏安装,未包括蓄电池的拆除与安装。 4.接线端子安装定额只适用于导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己包括焊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5.矩形钢母线安装执行铜母线安装定额。 七、蓄电池安装工程。 1.蓄电池电极连接条、紧固螺栓、绝缘垫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2.碱性蓄电池补充电解液由厂家随设备供货。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3.蓄电池充放电电量已计入定额,不论酸性、碱性电池均按其电压和容量执行相应项目。 4.UPS不间断电源对于三相输入/单相输出的设备,执行三相定额,EPS应急电源安装根据容量执行相应的UPS安装定额。 5.蓄电池安装定额不包括蓄电池抽头连接用电缆及电缆保护管的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八、电动机检查接线工程。 1.电机检查接线定额,均不包括电机的干燥工作,发生时应执行电机干燥定额。电机干燥定额系按一次干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考虑的。 2.定额中电机接地材料是按照镀锌扁钢编制的,如采用铜接地线时,主材(导线和接头)应调整,其他不变。 3.电机的检查接线,按规范要求均需配有相应的金属软管,如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材质、规格和数量计算,设计没有规定时,平均每台电机配金属软管(综合)0.8m。电机的电源线为导线时,应执行本章的焊(压)接线端子定额。 九、电缆敷设工程。 1.电缆敷设定额适用于10kV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 2.电缆敷设定额未考虑因波形敷设增加长度、弛度增加长度、电缆绕梁(柱)增加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该增加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之内。 3.电力电缆敷设以及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考虑的,电缆每增加一芯相应定额增加15%。双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05。 4.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截面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0.7,二芯电缆按照三芯电缆执行定额。 5.预分支电缆敷设分别以主干和分支电缆的截面,执行同截面电缆敷设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6.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敷设定额是将裸包电缆、铠装电缆、屏蔽电缆综合考虑的。铝合金电缆敷设执行铝芯电缆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7.电缆保护管是按埋地敷设考虑的,其他敷设方式执行电气配管相应定额。 8.桥架安装: (1)桥架安装包括运输、组对、吊装固定、弯通或三、四通修改、组对,切割口防腐,桥架开孔,上管件、隔板安装,盖板安装,接地、附件安装等工作内容。 (2)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m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3)铝合金桥架安装执行钢制桥架定额乘以0.8系数,不锈钢桥架安装执行钢制桥架定额乘以1.10系数,玻璃钢桥架、防火桥架安装执行相应的钢质桥架定额。 (4)电缆桥架安装定额是按厂家供应成品安装考虑的,若现场需要制作桥架时,应执行第七章金属构件制作定额。 9.刷防火涂料,定额综合考虑了规范规定的涂刷厚度,执行定额时涂刷不分遍数,以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为准。 10.本章定额未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 (2)电缆冬季施工的加温工作和在其他特殊施工条件下的施工措施费和施工降效增加费; (3)电缆头制作安装的固定支架及防护(防雨)罩。 十、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1.接地极安装及接地母线敷设定额不适用于爆破法施工敷设接地线、安装接地极,也不包括高电阻率土壤地区采用换土或化学处理的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测试工作。 2.均压带敷设定额综合考虑了各种不同的钢筋连接方式,执行定额不作调整。 3.横向与纵向钢筋焊接,每处按两根钢筋考虑。 4.接地母线埋地敷设定额未包括接地沟挖填土。 5.接地跨接及等电位导体连接定额,适用于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及金属导体间的等电位连接。 十一、配管、配线工程。 1.配管定额均综合考虑了穿引线的工作。 2.管内穿线中照明线路导线截面大于6m2时,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定额。 十二、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各型灯具的引导线均按灯具自带考虑,如灯具未带,执行定额时,应计算该部分主材费,其余不变。 2.各型灯具的支架制作安装未考虑在定额内,应单独计算。 3.标志、诱导装饰灯、应急灯,为一般不带地址模块的灯具,对带有地址模块的应急、标志、诱导、疏散指示的智能疏散照明灯具的安装应执行第三章消防工程相应定额。 4.灯具安装定额适用于LED光源的灯具安装。 十三、电气设备调试工程。 1.电气系统调试定额包括电气设备的本体调试和分系统调试。主要设备的分系统内所含的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已包括在该分系统调试定额之内。如:变压器的系统调试中已包括该系统中的变压器、互感器、开关、仪表和继电器等一、二次设备的本体调试和回路试验。 2.整套启动调试,包括输电、变电、配电在项目使用前后进行的项目电气部分整套调试和配合启动试运以及程序校验、运行调整、状态切换、动作试验等内容。不包括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设备缺陷处理或因施工质量、设计质量等问题造成的返工所增加的调试工作量。 3.电缆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 4.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中的1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调试: (1)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 (2)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括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定额内。配电箱内只有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3)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刀开关、保险器),均按照调试系统计算。 (4)送配电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绝缘耐压试验等调试工作。桥行接线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接线回路中断路器均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 (5)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作为供电回路计算。供电系统的末端箱中直接向用电器具(灯具、插座、插座箱、开关箱)的供电回路不计算送配电系统调试。 5.定额不包括设备的烘干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和修改,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定额是按新的合格设备考虑的,如遇以上情况时,应另行计算。经修改或拆迁的旧设备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15。 6.调试定额不包括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的场外转移运输内容。 7.本调试定额系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编制,凡现行规范(指定额编制时的规范)未包括的新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应另行计算。 8.调试定额己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和调试报告的整理工作。 9.电力变压器如有“带负荷调压装置”,调试定额乘以系数1.12。干式变压器调试,执行相应容量变压器调试定额乘以系数0.8。 10.3~10kV母线系统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1kV以下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不含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调试。 11.配电智能设备单体调试定额中只考虑三遥(遥控、遥信、遥测)功能调试,若实际工程增加遥调功能时,执行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变压器安装工程 1.三相变压器安装区分不同结构型式、容量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组合式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区分引进技术特征的不同和其中变压器不同容量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二、配电装置安装工程。 1.电流互感器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额定电流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按照设计图纸区分不同配电柜功能,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3.低压成套配电柜(屏)安装,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4.落地式成套配电箱安装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悬挂式成套配电箱、成套插座箱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箱体半周长,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5.配电智能远方终端设备安装: (1)变压器配电采集器安装按照设计安装变压器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电压监控切换装置安装根据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6.同期小屏控制箱,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7.程序控制柜、箱,按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安装方式或半周长大小,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8.矩形母线以“m/单相”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9.接线端子安装,按照设计图中的电气接线系统图等图纸,区分不同的材质、工艺和导线的截面积,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三、蓄电池安装工程。 1.碱性蓄电池安装,按照设计图纸区分不同容量,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免维护蓄电池安装,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电压和容量,以“组件”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3.蓄电池充放电,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容量,以“组”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4.UPS安装,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容量及相数,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四、电动机检查接线工程。 1.交流电动机检查接线,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电动机容量,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电机干燥定额系按一次干燥所需的工、料、机消耗量考虑的,在特别潮湿的地方,电机需要多次干燥,应按实际干燥次数计算。在气候干燥、电机绝缘性能良好、符合技术标准而不需要干燥时,则不计算干燥费用。 五、电缆敷设工程。 1.电缆保护管敷设,以“1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电缆穿墙防水套管制作安装、成品穿墙密闭件安装,区分不同公称口径,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电缆桥架安装,以“1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不扣除三通、四通、弯头等所占的长度。 3.线槽安装,按照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线槽半周长,以“1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不扣除三通、四通、弯头等所占的长度。 4.电力电缆敷设,按照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敷设方式以及不同的电缆规格、截面大小,以“10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计算电缆工程量时,电缆附加及预留长度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照 下表计算: 电缆敷设附加及预留长度
5.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根据设计图纸区分电缆头不同的型式、工艺特征、电压等级、电缆材质、截面大小,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电力电缆均按照每一根电缆有两个终端头计算;电力电缆中间头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没有规定的,按照实际情况计算或按平均每250m计算一个中间接头。 6.电力电缆绝缘穿刺线夹安装,根据设计图纸区分电缆不同的主电缆截面大小,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7.控制电缆敷设,按照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敷设方式和芯数,以“10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8.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按照设计图纸区分电缆头不同芯数,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9.防火封堵,根据设计要求区分不同的封堵部位、封堵用的材料,按照设计封堵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不扣除电缆、支架所占面积。 10.刷防火涂料,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区分不同的涂刷部位,以“m2”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六、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1.均压带敷设,以“1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定额考虑焊接两根主筋,当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 2.接地极制作、安装,按照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型钢和土质,以“根”为单位计算工程量;接地极长度按照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没规定时,每根按照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3.接地板制作、安装,以“块”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4.接地母线敷设,对于明敷设,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敷设部位,以“1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对于埋地敷设,按照设计图纸区分不同截面,以“1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5.接地母线敷设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 6.接地跨接及等电位导体连接,不论是接地跨接或是导体间的等电位连接,区分不同的连接方式(焊接、压接、火泥熔接),以“处”为单位计算工程量,每一连接点为一处。 7.等电位端子箱安装,按设计图纸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七、配管工程。 1.各种管路在计算其长度时,均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管件等所占长度。 2.电线管、钢管、防爆钢管、刚性阻燃管敷设,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公称口径,以“10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3.金属软管敷设,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区分不同的公称口径和每根管长度,以“1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4.接线箱安装,区分不同的箱体半周长尺寸大小,以“10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5.接线盒安装,区分不同的接线盒类型,以“10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八、配线工程。 1.管内穿线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100m单线”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管内穿多芯软导线时,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芯数和每芯的截面大小,以“100m/束”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管内穿线的线路分支接头线长度已综合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2.线槽配线,对于单线,按照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导线截面,以“100m单线”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对于多芯软线,根据设计区分不同的芯数和截面,以“100m/束”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3.配线在各处进出线预留长度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照下表计算: 配线在各处进出线预留长度
单位:m/根
4.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的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九、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灯具安装,应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灯具种类、名称,以“套”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开关安装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控制方式、联数,以“套”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对于控制按钮安装,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类型,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对于密闭开关安装,根据设计图纸区分电流大小,以“套”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3.插座安装,根据图纸设计区分不同的类型和供电方式,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4.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安装,以“套”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5.风扇安装,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十、电气设备调试工程。 1.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变压器容量,以“系统”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变压器系统调试是按照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断路器多于一台时,则按相应的电压等级执行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定额另行计算。 2.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根据设计图纸和定额规定的划分条件,区分不同的电压等级,以“系统”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供电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皆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定额皆按一个系统一侧配一台断路器考虑,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 3.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中的1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调试,按系统图的设计要求和定额说明中的规定,以“系统”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4.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联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 5.母线系统调试,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电压等级,以“段”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6.避雷器、电容器调试,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电压等级,以“组”为单位计算工程量;每三相为一组,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定额另外计算调试费。 7.独立的接地装置调试,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地极根数,以“组”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 8.接地网调试,按图纸设计以“系统”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9.组合成套箱式变电站系统调试,根据设计图纸区分不同的变压器容量,以“座”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10.电缆故障点测试,根据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以“点”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电缆泄漏试验、电缆交流耐压试验,若规范或设计有要求需进行试验,根据设计图纸以“根次”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因送配电系统调试中包含了电缆交流耐压试验的工作内容,故已执行送配电系统调试的电缆回路,不得重复计算电缆交流耐压试验子目。 11.配电智能设备调试: (1)变压器配电采集器、电压监控切换装置调试,根据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安装变压器、电压监控切换装置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配电自动化子站柜、主站系统本体调试,根据设计以“系统”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12.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调试,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13.输电线路根据电压等级及输电介质不分回路数以“条”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变电、配电根据高压侧电压等级不分容量以“座”为单位计算工程量。计算整套启动调试时注意如下几点: (1)用电工程项目电气部分整套启动调试随用电工程项目统一考虑,不单独计算有关用电电气整套启动调试费用。 (2)用户端配电站(室)根据高压侧电压等级(接受端电压等级)计算整套启动调试费。 (3)中心变电站至用户配电室(含箱式变电站)的输电线路,根据输电电压等级计算输电线路整套启动调试费;用户端配电室(含箱式变电站)至用户各区域或用电设备的配电电缆、电线工程不计算输电整套启动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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