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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固体废弃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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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垃圾填埋、辅助工程建设、渗滤液处理和环境监测共四节子目。 二、垃圾卫生填埋处理
1. 垃圾填埋是指将运进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推平、压实、覆盖,并对渗滤液进 行处理,同时做好消毒、消杀、除臭等工作,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填埋标准,并维护场区内设施、设备等。 2. 垃圾检查计量中己包含计量系统的维修维护费用,但不含垃圾计量系统的折旧费。
3. 垃圾摊铺、压实中的材料消耗,主要包括指挥旗、哨子、铁锹、大扫帚等,均合并入“其他材料费”中。 4. 除臭定额中,除臭喷洒方式使用机械喷洒,使用风炮喷洒车。 5. 灭蝇消杀定额按人工喷药器喷洒方式编制。人工喷药器用水,按填埋库区周边有取水点,就近取水考虑。若库区周边无取水点,可适当增加人工工日。 6. 灭蝇消杀药定额按敌敌畏杀虫药计入,若使用其他药剂时可参照子目中消耗量或根据实际计算。 7. 日覆盖定额中,覆盖用土按使用场外购置粘土考虑。若场内自有,则删除用土材料费。 8. 垃圾堆体中间覆盖按雨污分流计算,定额按膜上压土工布袋和膜上压轮胎考虑;若垃圾堆体中间覆盖采用覆盖土方式,可参照日覆盖覆盖用土定额,根据覆土厚度乘以系数计算。 9. 雨污分流所用土工膜不考虑重复使用。 二、辅助工程建设 1. 辅助工程建设包括填埋气体导排、渗滤液收集及导排、临时道路及卸料平台建设、防飞散网以及排水沟建设。
2. 填埋气体导排定额包括中心管安装、井筒安装及导气石笼井片石填充等内容。 3. 临时道路及卸料平台一般按建筑渣土底层、级配碎石面层考虑。其中作业平台还考虑垃圾体上直接铺设钢结构板面层情况,定额中钢结构板按摊销考虑。路基用建筑渣土,如在场区自取,则不计入费用。 三、渗滤液处理 1. 渗滤液处理包括生化、深度处理和中水提升。 工作内容包括:渗滤液导排到收集井,自流或泵送至调节池,调节池内泵送至渗沥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包括缺氧好氧处理、超滤(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反渗透、污泥脱水、浓缩液回灌等,管道疏通,设施设备日 常维护,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规定的水污染 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 2. 渗滤液处理中渗滤液产生量,通常按生活垃圾中吨产生30%比例计算。 3. 定额中药品、电等材料,若实际消耗与定额取值相差较大时,可按正常运行时的平均值调整定额消耗量。 4. 渗滤液处理项目中未考虑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维护费在定额其他材料费中己考虑。 四、环境检测 1. 环境检测频次,可结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 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标准规范规定,
确定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监测的监测方案。 2. 未列出的监测项目可参考同类或相近项目的监测子目进行计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垃圾称重计量按每座·年计算。 二、垃圾摊铺压实按垃圾压实重量计算,生活垃圾填埋压实后密度可按0.8t/m3计算。 三、垃圾场除臭按除臭范围面积计算。 四、垃圾体灭蝇消杀按垃圾称磅重量计算。 五、日覆盖按所覆盖垃圾体表面积计算。 六、雨污分流按所覆盖垃圾体的表面积计算。
七、填埋气体导排按设计图示埋设深度计算。 八、渗沥液收集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各种井室所占长度。 九、盲沟填筑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 十、临时道路、卸料平台铺设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 十一、防飞散网架设按设计架设面积计算。 十二、排水沟砌筑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 十三、渗沥液处理按所处理的渗滤液重量计算。 十四、中水回用按重量计算。 十五、环境检测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要求,对检测项目按样品个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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