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垃圾收集与运输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餐厨垃圾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转运、垃圾收集点保洁管理及转运站保洁管理,共四节内容。

二、桶装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是指使用作业工具和运输车辆,对居民和单位产生的桶装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并运至指定地点。实施分类收集的地区,要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收集和运输。

三、非桶装生活垃收集和运输,是指使用工具和运输车辆,对沿衙门头房袋装垃圾或者垃圾死角进行收集并运至指定地点。

四、非机动车收集运输垃圾、小型机动车收集运输垃圾,只适用于将收集的垃圾运至邻近生活垃圾转运站。

五、垃圾转运是指使用专用设施和机械设备,将运入转运站的垃圾,经集储、压缩后,运至垃圾处理(置)场。

六、垃圾收集点、转运站保洁管理,是指使用作业工具,清除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箱)和转运站以及周边环境的污物、污水,并消毒灭蝇,保持收集容器、设备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

七、桶装垃圾运输车收集运输不含垃圾桶价格。

八、本章定额不含建筑垃圾、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费用,发生时按各市相关规定计算。

九、定额中的“运距”是指单程运距。

十、地埋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池及其他新型垃圾收集容器,可参照垃圾房项目执行。

十一、桶装垃圾运输车、垃圾压缩车、自卸式垃圾车,收集运输均以一个装车点为准,每超过一个装车点,按相应定额增加5%的系数计算。

十二、垃圾转运站保洁管理定额不含建筑物(构筑物)的折旧费用,但包含墙面、地面等的维修费用和设备运行中的维护和保养费用。

十三、垃圾转运站保洁管理定额中的压缩设备台班单价包含设备折旧费、检修费和日常维护费。

十四、垃圾转运站内的渗滤液需要单独处理,运往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可参照第三章中吸污车子目进行计算;建有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可按照第六章中渗滤液处理子目进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垃圾收集和运输、转运,区分不同作业方式和运距,按垃圾收集、运输、转运的质量以“10t”计算。

二、垃圾收集点保洁管理,按垃圾收集点的保洁量以“处·年”计算。

三、垃圾转运站保洁管理,按保洁量以“座·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