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路清扫与保洁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清扫巡回保洁道路、机械化清扫、道路洒水、道路冲洗、高压清洗、道路隔离护栏清洗、空气抑尘以及果皮箱、垃圾桶人工清洁管理、果皮箱、垃圾桶电动清洗车清洁管理等内容。

二、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 号)以及我省环境卫生实际情况,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分为深度保洁道路、一级保洁道路、二级保洁道路、三级保洁道路和四级保洁道路等五个等级,县、区级

环卫主管部门可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其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等级进行界定和发布。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标准详见下表: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标准 
保洁等级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标准 
深度保洁  1.  道路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 80%以上的繁华闹市区。 
2.  高峰期平均人流量 100 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稠密的路段。 
3.  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4.  历史文化街区及步行街所在路段。 
5.  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一级保洁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少于 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 100 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重点区域周边道路。 
二级保洁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 60%山70%的路段; 
3.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 50山100 人次/分钟的路段; 
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保洁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保洁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三、人行天桥、高架路按一级道路清扫保洁等级计算;立交桥函、车行隧道、人行地道按所连接的道路清扫保洁等级计算。

1.道路人工清扫按照每天二扫,每天按保洁8小时计算。

2.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项目,按每班次对道路进行清扫和保洁混合作业方式编制,因保洁时间增加使清扫保洁总时间超过一个班次时,每增加1小时按相应子目的5%计算增加费用。

3.卵石路、台阶等清扫保洁,按所在相应道路保洁等级项目乘以系数1.90;车站、客运码头、公共广场、步行街、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按一级道路清扫保洁子目乘以系数1.40。

4.落叶、风沙季节的道路清扫保洁,按相应道路等级保洁子目乘以系数1.40。

五、垃圾箱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己在人工清扫道路保洁项目内考虑。

六、果皮箱、垃圾桶保洁管理适用于果皮箱、垃圾桶的保洁管理以及周围环境卫生消毒,保持垃圾容器及周围环境的整洁。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清扫巡回保洁道路

1.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计算公式:

A=L(B1+B2+B3+B4+B5+B6+B7+B8)十(C1+C2)×折算率

式中:A-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

L—道路单边长度;

B1,B5—道路人行道宽度;

B2,B6—道路设非机动车道的宽度(无分隔标志的视作2m宽度);

B3,B7—道路设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机动车道一侧的2m宽度;

B4,B8—道路设隔离设施的两边2m的宽度;

C1,C2—需折算的机动车道清扫保洁的面积。

2.人行道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3.非机动车道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4.道路无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标志的,路面清扫、保洁面积按人行道边沿石向路面中心延伸2m宽度计算,其余车行道路面的面积按60%折算。

5.道路有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标志的,车行道路面清扫、保洁面积计算方法如下:

(1)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隔离标志无隔离设施的机动车道宽度12m以内的路面清扫、保洁面积按50%折算;12m以上的按40%折算。

(2)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有隔离标志有隔离设施的,隔离设施机动车道一侧的以2m宽度计算。其余机动车道路面清扫保洁面积的计算方法同(1)。

6.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公共广场、步行衔的清扫、保洁作业量以全面积计算。

7.绿地和绿化分隔设施按需要清扫保洁面积的50%折算,计入相应保洁等级的道路面积内。小于1m2的绿化点以及树穴面积可不单独统计,分别按车行道面积、人行道面积处理。

二、道路机械清扫保洁按作业里程计算。

三、道路洒水、道路冲洗按作业里程计算。

四、道路栏杆清洗按栏杆长度计算。

五、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保洁按清洗保洁的数量以个计算。三体、连体分类的垃圾箱(桶)按一个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