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定额)适用于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本分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726-2011;
2.《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2011;
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185-2019;
5.《石油化工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45-2011;
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2011;
7.《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一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8923.2-2011;
8.《橡胶衬里.第一部分设备防腐衬里》GB18241.1-2014;
9.《乙烯基酯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0-2010;
10.《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11.《砖板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6-1990;
12.《橡胶衬里化工设备》HG/T20677-2013;
13.《耐酸砖》GB/T8488-2008;
14.《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T11835-2007;
15.《设备与管道绝热一保温》08K507-1、08R418-1;
16.《管道与设备绝热一保冷》08K507-2、08R418-2;
17.《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GB/T17794-2008;
18.《阴极保护工程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
三、下列费用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刷油、防腐蚀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7%;绝热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10%;其费用中人工占35%,机械占5%。
2.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分册定额操作物高度均按6m以下编制,当安装高度超过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乘以下表系数。
操作物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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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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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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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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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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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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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属结构
1.大型型钢:H型钢结构及任何一边大于300mm以上的型钢,均以“10m2”为计量单位。
2.管廊:除管廊上的平台、栏杆、梯子以及大型型钢以外的钢结构均为管廊,以“100kg”为计量单位。
3.一般钢结构:除大型型钢和管廊以外的其他钢结构,如:平台、栏杆、梯子、管道支吊架及其他金属构件等,均以“100kg”为计量单位。
4.由钢管组成的金属结构,执行管道相应子目,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