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 除锈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金属表面的手工除锈、动力除锈、喷射除锈、抛丸除锈及化学除锈工程。
二、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凸凹部分的除锈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三、除锈区分标准
1.手工、动力工具除锈锈蚀标准分为轻、中两种。
轻锈: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中锈:氧化皮已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2.手工、动力工具除锈过的钢材表面分为St2和St3二个标准。
St2标准: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St3标准: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应比St2标准更为彻底,底材显露出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3.喷射除锈过的钢材表面分为Sa2、Sa2.5和Sa3三个标准。
Sa2级: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着的。
Sa2.5级: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Sa3级:使钢材表观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层等附着物,该表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按St2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按St3标准定额乘以系数1.1。
2.喷射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时,Sa3级定额乘以系数1.1,Sa2级定额乘以系数0.9。
3.本章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执行轻锈定额乘以系数0.2。
4.钢板风管及部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执行管道除轻锈项目。
5.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支架除外)除锈,根据锈蚀程度执行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公式
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计算公式
S=π×D×L
式中:D——设备或管道外径
L——设备筒体高或管道延长米
暖气片的除锈、刷油面积按散热面积计算:大60面积为每片1.2m2;小60面积为每片0.9m2。
二、计量规则
1.计算设备筒体、管道表面积时已包括各种管件、阀门、人孔、管口凹凸部分,不再另外计算。
2.一般钢结构、管廊钢结构的除锈工程按设计图示质量以“100kg”计算。
3.风管除锈工程量与风管工程量相同,风管部件除锈按部件质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