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 气柜制作安装(编码:030306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直升式气柜、螺旋式气柜及干式气柜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和加工。

2.无损探伤检测。

3.除锈、刷油、防腐。

4.基础工程及荷载预压试验。

5.防雷接地。

6.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7.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及气柜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

三、有关说明

1.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

2.如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本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换算主材价值。

3.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制作应按外委加工件计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气柜制作安装应根据气柜的结构形式和不同容积,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切角面积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二、螺旋式气柜、直升式气柜计算重量时应包括气柜本体结构(底板、水槽壁、中节、钟罩、轨道、导轮、法兰)、放散装置、人孔、接管、加强板、平台、梯子、栏杆等全部金属重量,不含配重块重量。低压干式气柜计算重量时应包括气柜本体结构、放散装置、人孔、接管、加强板、平台、梯子、栏杆等全部金属重量,不含配重块重量。

三、配重块安装中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铸铁块按实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若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消耗量标准取定不同时,可按实换算配重块的主材费,但其余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