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基础加固及注浆地基,锚杆静压桩,柱加固,梁加固,板加固,墙加固,基层及界面处理,特殊加固,钢筋、预埋铁件制作、安装。
二、一般说明
1.
混凝土定额项目中未包含模板及支架,另按维修与加固措施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
混凝土定额项目中未包括钢筋、预埋铁件、钢丝网的用量,另按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
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
4.
现场搅拌混凝土只编制特细砂混凝土项目,采用中砂混凝土时按相应的配合比进行换算。
5.
二次灌浆,如灌注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执行小型构件项目。
6.
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7.
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8.
斜梁()是按10°<坡度≤30°综合考虑的。斜梁()坡度≤10°时执行梁、板项目;30°<坡度≤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45°<坡度≤60°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60°时人工乘以系数1.20
9.
叠合梁、板分别按梁、板相应项目执行。
10.
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土翻边执行圈梁相应项目。
11.
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执行挑檐项目,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单体体积0.1m3以内,执行小型构件项目。
12.
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项目执行。
13.
凸出混凝土柱、梁的线条,并入相应的柱、梁构件内;凸出混凝土外墙面、阳台梁、栏板外侧≤300mm的装饰线条,执行压顶项目;凸出混凝土外墙、梁外侧>300mm宽的板,按伸出外墙的梁、板体积合并计算,执行悬挑板项目。
14.
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小型构件项目适用于彻体拉结带、垫块、挂板、开孔补洞。
15.
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以上的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
16.
阳台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压顶。
17.
屋面混凝土女儿墙高度>1.2m时执行相应墙项目,≤1.2m时执行相应栏板项目。
18.
混凝土栏板高度(含压顶扶手及翻沿)净高按1.2m以内考虑,超过1.2mm时执行相应墙项目。
19.
现浇混凝土阳台板、雨篷板按三面悬挑形式编制;如非三面悬挑形式的阳台、雨篷,则执行梁、板相应项目。
20.
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项目。
21.
现浇整体楼梯的折算厚度为200mm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定额项目适用范围
新增基础及垫层、新增柱、新增构造柱、新增梁、新增墙、新增板、新增其他构件等。
四、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
1.
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定额项目适用范围
(1)
基础加大适用于各种基础的加固。
(2)
加附墙柱适用于附墙加固的壁柱、阴角柱、转角柱、组合柱。
(3)
柱截面加大适用于独立的砖柱、混凝土柱外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
(4)
加附墙圈梁适用于需支底模的附墙圈梁。
(5)
现浇弧形圈梁执行相应圈梁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6)
板下加梁适用于原有板下加钢筋混凝土梁加固。
(7)
梁截面加大适用于梁下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梁下及两侧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
(8)
置换板适用于原板拆除后重新浇筑的板。
(9)
原板上浇叠合层适用于原板上加混凝土层加固。
(10)
(混凝土)墙面外包混凝土适用于砖、混凝土墙外包混凝土层加固。
(11)
墙面喷射混凝土适用于墙面挂钢丝网、钢筋网片喷射混凝土加固。
(12)
钢丝(钢丝绳)网片加固(聚合物砂浆)适用于墙柱、梁面挂钢丝网,钢丝绳网片抹聚合物砂浆加固。
2.
混凝土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设计或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有特殊要求时,增加的养护费用另行计算。
3.
梁截面加大中的梁下加固定额中未包括为满足浇筑需要所增加的混凝土(该部分混凝土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工程量)及其剔除费用。
4.
板下加梁和梁截面加大中的梁下及两侧加固定额中未包括板上浇筑混凝土所需凿孔的费用。混凝土补孔按现浇小型构件项目计算。
5.
钢丝(钢丝绳)网片加固(聚合物砂浆)定额中未包括铺钢丝网、钢丝绳网片,另按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五、特殊加固
1.
定额中的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费不得调整。钢材损耗率按6%计算。
2.
结构植钢筋、植螺杆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植螺杆的费用,钢筋制作按钢筋相应项目执行。植化学螺栓采用结构植钢筋、植螺杆定额,化学螺栓另行计算,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结构植钢筋、植螺杆如为朝上成孔时,定额人工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3
3.
粘钢、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粘贴碳纤维布裂缝补缝、灌缝定额中未包括剔除原混凝土结构面的抹灰层及饰面层费用。
4.
粘贴碳纤维布定额已包括碳纤维布搭接及损耗量,不另计算。粘贴碳纤维布以单位面积质量250g/m2编制,如设计用材料单位面积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只换算材料,其他不变。
5.
结构胶粘钢的钢板项目,粘钢胶的厚度按3mm编制:结构胶粘钢型钢项目,粘钢胶的厚度按3mm编制。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厚度比例调整。
6.
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中水泥豆石定额消耗量按“立方米”计取,厚度按50mm编制,水泥豆石的配合比定额已综合考虑,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厚度比例调整。
7.
结构胶粘钢计量单位按面积编制,若梁面及梁底设计为U形钢时按展开面积计算,若设计为双层钢板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材料乘以系数2
8.
混凝土表面凿毛指混凝土表面凿去风化酥松层、碳化层及严重污蚀层,直至完全露出坚实的基层为止,并在此基层上凿毛,使其表面凹凸差大于或等于4mm
六、钢筋工程
1.
定额中的钢筋是以机制手绑、部分电焊、对焊、点焊、电渣压力焊、窄间隙焊等编制的,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定额中已包括钢筋除锈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2.
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短钢筋接长所需的工料、机械,定额内 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3.
弧形构件中的弧形钢筋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4.
砌体钢筋加固执行现浇构件钢筋项目,钢筋用量乘以系数0.97
5.
焊接钢筋接头,系指新旧结构钢筋连接时的焊接接头。
6.
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本定额“E金属加固构件”相应项目,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0,机械乘以系数1.15
7.
钢管混凝土柱中的钢管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E金属加固构件”相应项目。
8.
预埋螺栓执行预埋件定额。
七、注浆地基工程
1.
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2.
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A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八、锚杆静压桩工程
1.
混凝土锚杆静压桩实际采用成品预制桩时,其单价按成品价格考虑,材料插入压桩或送桩定额,成品预制桩损耗率按3%计算。
2.
锚杆制作、安装定额中锚杆按照M27钢锚杆考虑,埋设深度为300m。设计锚杆直径和埋设深度与定额不同时,除锚杆按设计规格调整外,人工、机械及硫黄胶泥含量按比例调整。铺杆交叉连接钢筋的制作、安装费用已包括在封桩定额内,不另计算。
3.
铺杆后成孔埋设指在原基础或承台表面钻孔埋设锚杆。预先埋设指在新建基础或承台内预先埋设锚杆。
4.
锚杆静压桩混凝土基础开凿压桩孔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基础厚度执行定额。基础厚度指压桩孔穿透部分基础混凝上的厚度,不包括各类垫层厚度。基础凿除后废渣外运费用另计。
5.
遇开凿压桩孔后原基础钢筋割断需要复原的,复原费用另行计算。
6.
锚杆静压桩压桩、送桩按桩径及单桩竖向承载力不同执行相应定额,压桩定额中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压桩机台班。当设计桩长在12m以内时,压桩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设计桩长在30m以上时,压桩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0.85
7.
锚杆静压桩接桩按桩径不同执行相应定额。
8.
由于设计要求或地质条件原因导致锚杆静压桩需要截桩时,截除部分桩体压桩费用不计,但制桩费用不扣。
9.
锚杆静压桩设计采用预加载封桩时,按单桩竖向承载力和桩径不同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封桩孔基础厚度按800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混凝土及相应机械含量按比例调整。所谓预加载封桩指在千斤顶不卸载条件下进行封桩,当封桩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卸载。封桩中突出基础部分的桩帽梁执行本章“小型构件”定额子目。截除混凝土桩头如发生外运运费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螺栓、预埋铁件和面积≤0.05m2的孔洞螺栓盒等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型钢骨架密度7850kg/m3扣除。
2.
混凝土墙、板均不扣除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混凝土体积(板不扣除柱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留孔所需工料、项目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1.
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
带形基础:不分有肋式与无肋式均按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合并计算;>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无肋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2)
混凝土高杯柱基(长颈柱基)高杯(长颈)部分的高度小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颈)按柱基计算;高杯(长颈)高度大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颈)按柱计算。
(3)
混凝土墙基的颈部高度小于该部分厚度的5倍时,则颈部按基础计算:颈部高度大于该部分厚度5倍时,则颈部按墙计算。
(4)
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楼层上的块体设备基础按有梁板计算。箱式基础分别按底板、墙、顶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2.
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而(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
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4)
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
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内径计算混凝土体积。
3.
墙: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0.3m2所占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三角八字、附墙柱(框架柱除外)并入墙体积内计算,执行墙项目;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墙与现浇板连接时其高度算到板顶面。
4.
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1)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
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
圈梁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圈梁带挑梁时,以墙的结构外皮为分界线,伸出墙外部分按梁计算,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圈梁与构造柱()连接时,算至柱侧面;圈梁与板连接部分按圈梁计算。
(4)
凡加固墙身的梁与通过门窗洞口的圈梁,均按圈梁计算。单独通过门窗洞口的梁,按过梁计算。
5.
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1)
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有梁板体积内计算。
(2)
无梁板系指不带梁(圈梁除外)直接用柱支承的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6.
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入栏板、扶手体积计算。
7.
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8.
凸阳台(凸出外墙外侧用悬挑梁悬挑的阳台)按阳台项目计算;凹进墙内的阳台按梁、板分别计算,阳台栏板、压顶分别按栏板、压顶项目计算。
9.
雨篷梁、板工程量合并,按雨篷以体积计算,高度≤400mm的栏板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栏板高度>400mm时,按栏板计算。
10.
现浇混凝土楼梯。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分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项目已包括,不另计算。整体楼梯与现浇楼层板无楼梯梁连接时,以楼层的最后一个踏步外边缘加300mm为界。
11.
二次灌浆按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
1.
柱加固
(1)
构造柱高度自柱基至柱顶上表面。
(2)
马牙槎并入构造柱混凝土体积。
2.
梁加固
(1)
梁柱相交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次梁相交,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
伸入墙内的梁头及现浇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
为满足浇筑需要所增加的混凝土工程量并入计算。
3.
板加固
(1)
板与梁(圈梁)连接时,板算至梁(圈梁)侧面。
(2)
伸入墙内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4.
墙加固
(1)
(混凝土)墙面包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地坪、楼板、墙面的部分,其混凝土体积并入墙面包混凝土工程量内。
(2)
墙面喷射混凝土工程量以单面按“平方米”计算,双面加固时安双面工程量计算。
(3)
钢丝(钢丝绳)网片加固(聚合物砂浆)按其外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构件混凝土面凿毛、剔除基层混凝土和基层表面阻锈按所需处理构件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旧混凝上剔除及表面凿毛遇构件整体剔除旧混凝土至露筋,基础人工增加 普工0.18工日/m2,其余增加普工0.12工日/m2
四、特殊加固
1.
结构植钢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
直接法结构胶粘钢、后注工法粘钢、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按设计图示钢材、碳纤维布的外边实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孔眼的面积。
3.
裂缝封闭、裂缝灌缝加固按实际封闭、灌缝加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五、钢筋工程
1.
钢筋、预埋铁件用量按理论重量以“吨”计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钢筋、铁件的制作损耗及钢筋的施工搭接用量(植筋所需搭接除外),不另计算。
2.
焊接钢筋接头按加固构件钢筋与原构件钢筋连接时的焊接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3.
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φ10以内钢筋制安项目执行。
4.
铺钢丝网、钢丝绳网片按其外边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六、注浆地基工程
1.
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2.
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
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已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
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在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七、锚杆静压桩工程
1.
预制锚杆静压桩制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
锚杆静压桩中锚杆制作安装按锚杆数量以“根”计算。混凝土锚杆静压桩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与地模接触面的面积不计算,不扣除≤0.3m2预留孔洞而积,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
3.
混凝土基础开凿压桩孔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4.
锚杆静压桩压桩长度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压桩前的原地面(承台面)标高另加0.5m计算。
5.
锚杆静压桩接桩,孔内截桩和封桩按其数量以“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