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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说明
一、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采用机械操作。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二、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作调整。
三、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四、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五、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lcm2以下。
六、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三层二玻一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
七、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系数0.49计算。
八、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为不带托板考虑。
九、线条与所附着的基层同色同油漆者,不再单独计算线条油漆。
十、天棚喷刷涂料除执行P.7.2以外,其余涂料均按P.7.1相应项目执行。
十一、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十二、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执行木地板油漆相应子目。
十三、由于涂料品种繁多,如材料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二、木材油漆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三、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四、金属构件面油漆工程量:实体构件单体质量≤500kg和空心构件单体质量≤250kg者,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构件单体质量>500kg和空心构件单体质量>250kg者,按涂刷面积以“m2”计算。单体是指能够独立完成基本功能的构件,如钢柱、钢梁、钢屋架、钢网架等;构成单体构件的杆件,如钢屋架、钢网架的杆件、节点等不应视为单体构件;金属栏杆、栅栏、围网等均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
五、裱糊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附表
1.门油漆
执行木门油漆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执行金属门窗油漆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2.窗油漆
执行木窗油漆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3.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
执行木扶手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4.木材面油漆
执行木护墙、木墙裙油漆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5.金属面油漆
执行平板屋面油漆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6.抹灰面油漆
(l)抹灰面油漆、涂料、满刮腻子(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喷、刷面积计算。
(2)以下的抹灰面油漆计算方法仅供参考,不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7.按质量计算的金属构件油漆,可参考下表计算,但不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金属构件油漆面积换算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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