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拆除工程


说明

一、拆除工程项目中均不包括挖、填、运土方,土石方应执行本定额“A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二、拆除后的旧料按运距≤20m集中堆放考虑,若运距>20m时,按本定额“A土石方工程”相应运输项目计算。

三、机械拆除已包括人工的配合作业。

四、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混凝土基础及垫层拆除执行拆除混凝土构筑物相应项目。

五、金属管道拆除、电杆拆除定额是按非破坏性拆除考虑的,如为破坏性拆除,按相应拆除项目费用乘以系数0.50

六、拆除围墙按相应拆除构筑物项目费用乘以系数0.50

七、拆除道路电杆仅考虑杆体拆除,不包括杆内元器件、杆上设施、电杆基础及运输至堆放场地,应根据情况按实计算人工费和机械费。

八、路面切割机切缝项目适用于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局部整齐拆除的切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横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路面切割机切缝按“延长米”计算。

三、 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

四、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五、拆除井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