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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给排水、采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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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8 相关问题及说明 1 消防工程管道界线的划分: (1)喷淋系统水灭火管道:室内外界线应以建筑物外墙面1.5m为界。设在高层建筑物的消防泵间管道应以泵间内墙面为界。 (2)消火栓管道:室内外界线应以建筑物外墙面1.5m为界。与市政管道的界线应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计量表井、阀门井、碰头井)为界。 2 采暖、给水、排水管道:室内外界线应以建筑物外墙面1.5m为界。与市政管道的界线应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计量表井、阀门井、碰头井)为界。 3 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等,应按附录A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4 剔(凿)槽、打洞(孔)、支吊架、保温及保护层安装,应按附录B.9附属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5 项目特征中拆除要求是指保护性拆除或非保护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其回收比例。 6 如有利旧情况,应明确利旧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