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说明

一、本章包括智能应急照明控制器、智能应急灯具专用电源、智能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智能应急灯具及标志灯具等共416个子目。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清点,安装就位,接地,校线、接线、压接端头、编码,测试,记录整理等。

2.本体调试。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系统应用软件开发。

四、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拆除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工程》相关拆除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按设计文件图示尺寸或数量计算,无设计文件时按现场实际尺寸或数量计算。

二、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备按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