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火灾报警系统(FAS)


说明

一、本章包括探测器安装,线型探测器安装,报警控制器安装,联动控制器安装,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重复显示装置、远程控制装置,报警装置、按钮,气体灭火装置,消防广播系统安装,消防通信设备、报警备用电源安装,模块(接口),模块箱安装,手报箱安装,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其他装置15节共110个子目。

二、本章中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子目。

三、本章不包括事故照明及智能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发生可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五册供电工程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点型探测器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线型探测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报警控制器安装,联动控制器安装,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重复显示装置、远程控制装置,报警装置、按钮,气体灭火装置,消防广播系统安装,消防通信设备、报警备用电源安装,模块(接口),模块箱安装,手报箱安装,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及其他装置,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