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监测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监测点布设,监测2节共65个子目。

二、测点布设在行车道路上,需要进行交通导行的,其费用另行计算。

三、过既有线监测中不含与既有线相关运营单位的配合费用,发生时需根据实际方案另行计算。

四、连续监测时,监测室的建设费、场地租用费以及建立监测室所需用电线、连接线等费用均未计入子目内,发生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方案另行计算。

五、监测工程中使用的仪器均按国产仪器综合编制。

六、按深度划分子目的监测项目,其深度指地面标高与监测项目设计底标高之差。

七、控制点布设执行基准点布设子目。

八、既有线变形监测以“5个测点”为一组,不足5个时按一组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准点布设按设计图示以点计算。

二、地表沉降和位移测点布设按设计图示以点计算。

三、建筑物变形测点布设中沉降和倾斜按设计图示以点计算。

四、土体分层沉降、桩体变形、孔隙水压力、水位观察孔和界面土压力测点布设按设计图示以孔计算。

五、地下管线沉降、位移测点布设按设计图示以点计算。

六、混凝土构筑物钢筋应力、混凝土应变测点布设按设计图示以点计算。

七、隧道沉降和收敛、既有线变形测点布设按设计图示以点计算。

八、沉降、位移监测按设计图示数量(不含基点数量)和监测频率的乘积以“点·次”计算;倾斜和裂缝监测按设计图示数量和监测频率的乘积分别以“点·次”和“条·次”计算。

九、土体分层沉降和桩体变形监测按设计图示数量和监测频率的乘积以“孔·次”计算。

十、钢筋应力、混凝土应变监测按设计图示数量和监测频率的乘积以“点·次”计算。

十一、孔隙水压力、界面土压力和水位观察孔监测按设计图示数量和监测频率的乘积以“孔.次”计算;

地下管线沉降、位移监测按设计图示数量和监测频率的乘积以“点·次”计算。

十二、隧道沉降及收敛监测按设计图示数量和监测频率的乘积以“点·次”计算。

十三、既有线变形监测按监测方案以“组·日”(24小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