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钢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高架钢结构,栏杆,钢管柱3节共25个子目。

二、本章预制构件场外运输费应包含在材料价格中。

三、钢箱梁制作安装按单跨重量200t以内编制,钢箱梁、钢桥梯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焊缝等不另增加质量。

四、钢套筒和钢管柱分高度编制,其高度是指设计钢管柱顶标高与钢管柱底标高之差。

五、钢套筒主材按3次摊销编制,螺栓和法兰重量不另计算;若钢套筒无法拔出时,按一次性投入计算。

六、钢管柱主材按成品编制,螺栓重量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高架钢结构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二、钢栏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三、不锈钢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高架钢管柱,暗挖钢管柱,盖挖钢套筒和钢管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乘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五、定位器安装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