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混凝土构筑物


说明

一、本章包括:池类,贮仓(库)类,烟道,沟道(槽),井类,其他构筑物6节共172个子目。

二、标准井类子目中包括钢筋、混凝土、防水和抹灰等工作内容,不包括土方,土方工程量包含在管沟土方中。

三、标准池类子目中包括土方、钢筋、混凝土、防水和抹灰等工作内容。

四、贮仓支撑结构采用滑模工艺施工的执行第二节相应子目,采用其他工艺施工的执行第六节相应子目。

五、非标准井中的砖砌支墩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章砌筑工程”相应子目。

六、池壁池底的划分界限:有壁基梁的,应以壁基梁底为界,以上为池壁、以下为池底板;无壁基梁的,锥形底应算至坡上表面,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应计入池底板体积内。

七、隔油池井口处散水混凝土按600mmC20预拌细石混凝土编制,宽度超出600mm的项目参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执行。混凝土标号不同时可以换算。

八、餐饮废水隔油池爬梯踏步按铸铁踏步编制,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九、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

1.按设计地坪标高低于池顶标高600mm编制,设计地坪与池顶间高差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2.吸水坑边坡按45度斜坡编制,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溢水井按A型埋深2米编制,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4.通风管按A型通风管编制,通风网按照尼龙丝网编制,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5.盖板按检修孔及木盖板编制,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6.蓄水池后浇带做法发生时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7.未包含水池顶板试水试验及水池满水试验。

十、标准化粪池井筒、标准井井深、标准隔油池池深每增减0.lm子目按单个增减0.lm编制。

十一、池内柱、池隔墙执行第六节其他构筑物相应定额子目,池内柱、池隔板执行第六节其他构筑物相应子目,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章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京建发〔2022〕373号 勘误第一期修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标准井、池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标准井井深每增减0.lm定额子 目 标准井井深每增减0.1m子目按设计图示井的数量计算;标准化粪池井筒每增减0.lm定额子目 标准化粪池井筒每增减0.1m子目按设计图示井筒的数量计算;标准隔油池池深每增减0.lm定额子目 标准隔油池池深每增减0.1m子目按设计图示隔油池的数量计算。(京建发〔2022〕373号 勘误第一期修改)

三、非标准构筑物

1.构筑物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2.仓壁和漏斗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漏斗上口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计算。

四、池内柱、池内隔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柱墙高度从池底板上表面算至池顶板下表面,内隔墙长度按内净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