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园路、园桥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平整场地,垫层、基础,园路、园桥,驳岸、护岸4157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土、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执行挖、填土方相应子目。平整场地分人工和机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打夯不分地坪和坑槽,不分遍数。

三、垫层、基础中基础和墙身的划分,均以室外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墙内外两侧地坪高度不一致时,以较低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园路、园桥

1.园路、台阶等的土方项目,执行“第一章土方工程”相应子目。

2.蹬道道边挡土墙,除山石挡土墙执行“第四章园林景观工程”第二节假山的相应子目外,其他砖石挡土墙均执行“第四章园林景观工程”第一节砌筑的相应子目。

3.园桥的土方、垫层、砖石基础、找平层、墙面勾缝、装饰、防潮防水等项目执行相关章节的相应子目。

4.石桥桥身的砖石背里和毛石金刚墙,分别执行“第四章园林景观工程”第一节砌筑的砖石挡土墙和毛石墙相应子目。

5.石桥的金刚墙砌筑项目中,已综合了桥身的各部位金刚墙的因素,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按本标准执行。

6.石桥桥身的拱券石项目,执行桥拱券相应子目。

7.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是按青白石和花岗石两种石料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砖碴石、汉白玉石料时,执行青白石相应子目,使用其他石料时,应另行计算。

8.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如设计要求采用铁锔子或铁银锭时,其铁锔子或铁银锭应另行计算。

9.石桥的栏板、望柱安装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及其相联的望柱安装,另按斜形栏板、望柱安装执行。

10.木平台、木栈道、木桥设计有木柱的,执行“第四章园林景观工程”第三节亭、花架中的木柱子目。

五、驳岸、护岸

1.卵石护岸适用于满铺卵石护岸,不适用于点布大卵石护岸。

2.卵石护岸子目内未包括基础。

3.混凝土仿木桩驳岸表面仿木处理执行“第四章园林景观工程”第七节装饰及防水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园路、园桥、花架、亭廊分别按路面、花架亭廊柱外皮间的面积计算;水池、假山按其底面积乘以系数1.2计算。

二、垫层、基础

1.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圆桌、凳基础,杯形基础接头灌缝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砖石基础不分厚度和深度,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扣除混凝土梁、柱所占体积,但大放脚交接重叠部分和面积在0.3m2以内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均不扣除。

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按附表一计算。

附表一等高、不等高砖墙基大放脚折加高度表

放脚层数 折加高度(m) 增加断面(m2)
1/2砖

(0.115)

1砖

(0.24)

11/2砖

(0.365)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0.137 0.137 0.066 0.066 0.043 0.043 0.01575 0.01575
0.411 0.342 0.197 0.164 0.129 0.108 0.04725 0.03938
    0.394 0.328 0.259 0.216 0.0945 0.07875
    0.656 0.525 0.432 0.345 0.1575 0.126
    0.984 0.788 0.647 0.518 0.2363 0.189
    1.378 1.083 0.906 0.712 0.3308 0.2599
    1.838 1.444 1.208 0.949 0.441 0.3465
    2.363 1.838 1.553 1.208 0.567 0.441
    2.953 2.297 1.942 1.51 0.7088 0.5513
    3.61 2.789 2.373 1.834 0.8663 0.6694
放脚层数 折加高度(m) 增加断面

(m2)

2砖

(0.49)

21/2砖

(0.615)

3砖

(0.74)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等高 不等高
0.032 0.032 0.026 0.026 0.021 0.021 0.01575 0.01575
0.096 0.08 0.077 0.064 0.064 0.053 0.04725 0.03938
0.193 0.161 0.154 0.128 0.128 0.106 0.0945 0.07875
0.321 0.257 0.256 0.205 0.213 0.17 0.1575 0.126
0.482 0.386 0.384 0.307 0.319 0.255 0.2363 0.189
0.675 0.53 0.538 0.419 0.447 0.351 0.3308 0.2599
0.9 0.707 0.717 0.563 0.596 0.468 0.441 0.3465
1.157 0.90 0.922 0.717 0.766 0.596 0.567 0.441
1.447 1.125 1.153 0.896 0.958 0.745 0.7088 0.5513
1.768 1.366 1.409 1.088 1.171 0.905 0.8663 0.6694

三、园路、园桥

1.路面(不含蹬道)和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各类园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检查井及雨水口所占面积。

2.坡道路面带踏步者,其踏步部分应予以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子目计算。

3.拌石或片石蹬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成品树池箅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树池填充按树池内框尺寸以面积计算。本标准中的有机覆盖料填充是按散铺做法编制,如实际做法与该做法不一致,应另行计算。

6.路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树池围牙按种植穴(坑)周长计算。

7.混凝土或砖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台阶和坡道的踏步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桥台、桥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现浇桥洞底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1.现浇混凝土柱(桥墩)、梁、拱券、砖石拱券砌筑和内券石、金刚墙砌筑、券脸石安装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2.桥面石,分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3.牙子石、仰天石、地伏石、踏步石,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4.预制混凝土平、拱桥板、支撑及接头灌缝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5.桥挂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6.型钢锔子、铸铁银锭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7.石栏板,按设计底边(斜栏板按斜长)长度以图示面积计算。

18.石望柱,按设计高度以图示数量计算。

19.栏板抱鼓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河底海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1.木桥面、平台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22.木桥挂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23.木制栏杆以地面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不扣除木柱)以面积计算。

24.木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5.木桥木梁按设计图示截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26.木桥木龙骨按设计图示桥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27.涉水汀步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驳岸、护岸

1.镶贴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原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混凝土仿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