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砌体与装修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筑,抹面及勾缝,井盖及踏步安装,井筒砌筑4节共27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管道工程的砌体工程。

三、有防水要求的砌体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子目。

四、砖砌出水口帽石工程量与砖砌翼墙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砖砌直墙相应子目。

五、方沟工程各种检查井盖板以下的砌体、热力小室砌体、保护墙砌体执行砖墙砌筑相应子目。

六、井筒与井室的划分:各种井及热力小室以盖板划分,盖板以上执行井筒相应子目;无盖板的以收口结束处划分,收口结束处以上执行井筒相应子目。

七、砖墩执行砌筑相应子目。

八、硅砂蓄水净化池中硅砂砌块砌筑不包含进水排泥通道、出水水流通道的砌筑,根据设计要求另执行砖墙砌筑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混凝土模块、硅砂砌块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抹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三、砂基透气防渗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井盖、踏步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井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