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钢筋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2节共39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范围

1.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3.管网工程:

4.水处理工程:

三、普通钢筋中圆钢和带肋钢筋的比例综合考虑,不予调整。

四、钢筋连接按绑扎和焊接综合编制;设计为机械连接时,执行相应子目,不再计算搭接钢筋工程量。

钢筋损耗和马凳(钢筋或型钢)、支撑、定位筋等用量已在消耗量中综合考虑。

五、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子目中未包括锚具用量,但已包括锚具安装。锚具数量按设计数量乘以以下表系数计算

锚具类型 锥形锚 群锚 墩头锚
系数 1.02 1.02 1.0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量应区别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二、直螺纹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铁件、抗震设施、传力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传力杆套筒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京建发〔2022〕373号 勘误第一期修改)

四、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1.φ10以内(含φ10)的长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2.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五、钢筋网搭接量按设计要求计算。

六、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七、预应力钢筋工程:

1.预应力钢筋按设计长度(含张拉工作长度)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2.管道压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体积。

3.临时钢丝束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