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拆除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拆除旧路,铣刨机铣刨路面,拆除砖石结构,拆除混凝土构筑物4节共25个子目。

二、本章未包括拆除后的旧路材料装运,另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三、路面切缝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中“锯缝机锯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路面、拆除人行道、拆除基层、铣刨路面均按拆除或铣刨部位以面积计算。

二、拆除缘石按拆除部位以长度计算。

三、拆除管道按拆除部位以长度计算。(京建发〔2022〕373号 勘误第一期删除)

四、拆除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按拆除部位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