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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安装分光、分线、配线设备 |
说明
一、本章包括:光(电)缆交接箱安装、配线箱安装、光分路器安装等3节共28个子目。(京建发〔2022〕373号 动态调整第一期修改) 二、壁挂式交接箱的安装不包括引上管的安装,引上管安装执行本标准第三章第五节内相应子目。 三、配线箱、接线箱的安装不包括基础及支撑物的安装。 四、光分路器与光纤线路插接按光分路器的上、下行端口与已有活动链接器的光纤线路插接施工方式 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分光、分线、配线设备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