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管架及其他项目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管架、分、集水器、空气分气筒、钢制排水漏斗制作安装、阀门操控装置安装以及调节阀临时短管装拆等共634个子目。

二、除木垫式、弹簧式管架外,其他类型管架均执行一般管架子目。

三、木垫式管架综合考虑成品木垫和自加工木垫编制,均执行同一子目。

四、弹簧式管架制作安装,不包括弹簧减振器,其主材另行计算。

五、采用成型钢管焊接的异形管架制作安装,按一般管架乘以系数1.3;不锈钢管架制作安装,按一般管架乘以系数1.1

六、管架制作安装子目中制作、安装分配比例:制作占65%,安装占35%;若采用成品管架时,只计取安装;若采用成品管架时,只计取安装。扣除子目中型钢含量,成品管架主材另行计算。

七、分、集水器(蒸汽分汽缸)、空气分气筒安装中,不包括附件安装,其附件安装执行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质量计算。

二、蒸汽分汽缸制作按制作方式,重量以设计图示质量计算:蒸汽分汽缸安装分重量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空气分气筒、钢制排水漏斗制作安装按照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阀门操控装置安装,按其装置重量分规格以质量计算。

五、调节阀临时短管装拆,分规格以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