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 陆上电缆试验


说明

一、本章内容

包括电缆绝缘摇测,直流耐压试验,交流耐压试验,局部放电试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电缆试验按“回路”为单位计算。

2.在同一地点做两路及以上试验时,从第二回路起按60%计算。

3.耐压试验和局部放电试验定额中已包含电阻比试验和试验前后的绝缘摇测。

4.电力电缆试验中按线路长度1km以内考虑。绝缘摇测试验、直流耐压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定额电力电缆线路长度每增加1km(不足1km按1km计算),定额人工、机械费调增40%。交流耐压试验定额电力电缆线路长度每增加1km(不足1km按1km计算),按长度每增加1km定额计价。

5.交流耐压试验最大试验长度不超过5km,局部放电试验最大试验长度不超过3km,试验长度超过规定值的,按批准的试验方案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