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海底电缆试验

 


说明


  一、本章内容
  包括海底电缆绝缘摇测试验、交流耐压试验,海底电缆局部放电试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海底电缆试验以“回路”为计量单位,在同一地点做两路及以上试验时,从第二回路起按60%计算。
  2..海底电缆局部放电试验以“回路”为计量单位。
  三、使用说明
  1.本章包含海底电缆常规试验项目,如发生本章以外的试验项目,按照批准的试验方案另行计算费用。
  2.
海底电缆试验中交流耐压试验定额按线路长度8km以内设置,海底电缆交流耐压试验最大试验长度不超过8km,试验长度超过规定值的,按照批准的试验方案另行计算
  3.
海底电缆局放试验最大试验长度不超过3km,试验长度超过规定值的,按照批准的试验方案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