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

 


说明


  1.本章内容:充电设备安装、换电设备安装、充(换)电站监控系统调试。
  2.未包括内容:
  (1)二次喷漆。
  (2)充电设备的防撞、防盗设施制作安装。
  (3)换电设备、转运设备的轨道安装。
  (4)设备之间连接线缆的敷设。
  3.工程量计算规则:
  (1)直流整车充电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直流充电桩和直流分箱充电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2)交流充电桩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3)电池箱换电设备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4)充电架安装以“单元”为计量单位,以竖直方向一组为“一个单元”。
  (5)换电站监控系统调试、充电站监控系统调试以“站”为计量单位。
  4.定额执行及调整:
  (1)直流整车充电机安装综合了一体式与分体式、1机1充与1机多充等多种型式,实际型式不同时不作调整。对于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未包括其充电桩的安装调试,应另外执行直流充电桩定额。
  (2)交流充电桩安装综合了壁挂式、立式等多种型式,实际型式不同时不作调整。
  (3)电池箱换电设备安装综合了电池箱换电设备、存储架及转运设备的安装调试。
  (4)充电架安装综合了电池箱的上架及调试,电池箱不再执行其他定额。
  (5)屏柜安装应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