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于区域平整、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建筑工程中场地平整、土方开挖、运送、填筑、压密、弃土、土壁支撑等工作内容。
2.土方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分为机械施工土方与人工施工土方,机械施工土方定额已经综合考虑了机具配置及人工配合机械施工的因素。
3.土壤及岩石分类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2年版)第一册 建筑工程(上册)》第1章“表1-1 土壤分类表”和“表1-2 岩石分类表”规定执行。定额中土方的类别已经综合考虑;定额中普通岩石为岩石分类表中的软质岩,坚硬岩石为分类表中的硬质岩。
4.土方施工已综合考虑平整场地、挖湿土、桩间挖土、推土机推土厚度与积土压密、挖掘机垫板作业、场地作业道路、行驶坡道土方开挖与回填等因素。
5.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土方工程包括了土方二次开挖、二次回填与倒运、不同深度坑槽出土等工作内容。
6.机械施工石方定额按照机械开凿石方施工,已经综合考虑机械配置及人工配合机械施工、石方破解等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体积按照挖掘前天然密实方计算,松散系数与压实系数影响的土石方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2.以场地平整设计标高为土石方挖填起点计算标高。土石方挖深为挖方起点计算标高至基础(或底板)垫层底标高。
3.站区场地平整标高在±300mm以内时,按照站区占地面积减去建筑物与构筑物(不含散水、台阶、坡道)占地面积乘以0.1m厚度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执行机械施工土方场地平整定额。
4.场地平整土石方量按照场地平整挖方量计算工程量;挖填方区域是指站区设计范围征地区域,站外沟渠、管线、管理小区等平整土石方量单独计算。
5.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土石方按照挖方体积计算工程量,不计算行驶坡道土石方开挖量。当土方挖深小于1.2m时,不计算放坡挖方量,即取消土方开挖长或宽中的0.5×挖深。
(1)土方开挖长或宽:
1)机械施工基坑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1.2m+0.5×挖深。
2)机械施工沟槽土方开挖长=轴线尺寸,土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1.2m+0.5×挖深。
3)人工施工基坑挖深2m以内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0.7m+0.5×挖深。
4)人工施工基坑挖深2m以外土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1.2m+0.5×挖深。
5)人工施工沟槽挖深2m以内土方开挖长=轴线尺寸,土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尺寸+0.7m+0.5×挖深。
6)人工施工沟槽挖深2m以外土方开挖长=轴线尺寸,土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1.2m+0.5×挖深。
(2)石方开挖长或宽:
1)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石方开挖,当沟槽底宽3m以上或基坑底面积20m2以上时,按照场地平整石方开挖计算。深度允许超挖量:普通岩石0.2m;坚硬岩石0.12m。长度、宽度允许超挖量综合在如下工程量计算尺寸中,不另行计算。超挖部分体积并入石方开挖工程量内。
2)石方开挖基坑底面积20m2以外石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1.5m。
3)石方开挖基坑底面积20m2以内石方开挖长或宽=基础(或外壁)底边尺寸+0.7m。
4)石方开挖沟槽底宽3m以外石方开挖长=轴线尺寸,石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1.5m。
5)石方开挖沟槽底宽3m以内石方开挖长=轴线尺寸,石方开挖宽=基础(或外壁)底宽+0.7m。
6.建筑物、构筑物外墙外1m以内沟管道的土石方开挖不计算工程量;突出墙面的柱与墙垛的土石方开挖不计算工程量;坡道、运输道路的土石方开挖不计算工程量。
7.挖淤泥流沙工程量按照实体体积计算。
8.土石方运输每增加1km工程量按照运方(自然方)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