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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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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般规定
3.1.1本章规定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各项费用的构成、计算方式和取费的规定。
3.1.2在本规定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费用项目,必须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经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计列。
3.1.3配电站、架空线路等各类工程取费按费用性质划分规定执行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率。
3.1.4本规定中所称的“××以下“××以内”,均包括其本身。凡注明“××以上”的,均不包括“××”本身。 3.2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3.2.1项目建设总投资
项目建设总投资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和动态费用构成。其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之和称为静态投资。 3.2.2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3.2.2.1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安全文明施工费。
3.2.2.2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2.企业管理费
3.2.2.3利润 3.2.2.4编制基准期价差 3.2.2.5增值税
3.2.3设备购置费
3.2.4其他费用
3.2.4.1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3.2.4.2项目建设管理费
3.2.4.3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勘察费。
(2)设计费。
(1)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2)施工图文件评审费。
(1)工程质量检测费。
(2)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费。
(3)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费。
(4)桩基检测费。 |
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
项目后评价费
3.2.4.4生产准备费
3.2.5基本预备费
3.2.6动态费用
3.2.6.1价差预备费
3.2.6.2建设期贷款利息
3.3 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
3.3.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和增值税组成。
计算公式:
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增值税
3.3.2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计算公式: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3.3.3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公式: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规定:
依据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预算编制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计算费用。
3.3.3.1人工费
人工费的计算执行配套定额的规定。
各地区、年度人工费的调整按照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文件执行,人工费价差计入编制基准期价差。
3.3.3.2材料费
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未计价材料费和计价材料费两部分。
1.未计价材料费的计算
未计价材料费=未计价材料用量×未计价材料预算价格未计价材料预算价格按照合同价或近期招标价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取定。
2.计价材料费的计算
计价材料费的计算方法执行配套定额的规定。
各地区、各年度计价材料费的调整按照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文件执行,材料费价差计入编制基准期价差。
3.材料配送费
需要将材料自集中储备仓库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可计取材料配送费。
计算公式:
材料配送费=材料费×材料配送费费率
计算规定:
运输方式按照公路运输考虑,运输距离应按照从集中储备仓库到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实际运输距离计算。
材料配送费费率:从集中储备仓库运到现场运输距离在50km以内,费率为1.4%;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30km费率增加0.1%,不足30km部分按30km计算。
注:材料配送中的海上运输费用可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另列。
4.其他说明
供货商直接供货到集中储备仓库的,可另计卸车费及保管费,卸车费及保管费按材料价格的1.2%计算,其中:卸车费按材料价格的0.3%,保管费按材料价格的0.9%。供货商直接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可另计卸车费,卸车费按材料价格的0.3%计算。
3.3.3.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执行配套定额。
各地区、各年度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调整按照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文件执行,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计入编制基准期价差。
3.3.4措施费
措施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算公式:
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3.3.4.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见表3.3.1)
表3.3.1冬雨季施工増增加费费率
地区分类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
费率 |
建筑工程 |
1.81 |
2.13 |
2.43 |
2.98 |
3.55 |
安装工程 |
3.25 |
3.46 |
3.89 |
4.52 |
5.15 |
注地区分类见表3.3.2。
表3.3.2地区分类表
地区分类 |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
|
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 |
Ⅱ |
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河北(张家口、承德以南地区)、重庆、四川(甘孜、阿坝、凉山州除外)、云南(迪庆、怒江地区除外)、贵州、海南 |
Ⅲ |
辽宁(盖州及以南地区)、陕西(不含榆林地区)、山西、河北(张家口、承德及以北地区) |
Ⅳ |
辽宁(盖州以北)、陕西(榆林地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以南各盟、市、旗,不含阿拉善盟)、新疆(伊犁、哈密地区以南)、吉林、甘肃、宁夏、四川(甘孜、阿坝、凉山州)、云南(迪庆、怒江地区) |
|
黑龙江、青海、西藏、新疆(伊犁、哈密及以北地区)、内蒙古除四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
3.3.4.2夜间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见表3.3.3)
表3.3.3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
工程类别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费率(%) |
0.31 |
0.56 |
注:架空线路工程、通信线路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3.3.4.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计算公式: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见表3.3.4)
表3.3.4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费率
工程类别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费率(%) |
0.93 |
2.03 |
3.3.4.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见表3.3.5)
表3.3.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
工程类别 |
高海拔地区 |
严寒地区 |
酷热地区 |
|||
建筑 |
安装 |
建筑 |
安装 |
建筑 |
安装 |
|
费率(%) |
4.62 |
11.77 |
1.96 |
5.16 |
1.98 |
4.87 |
注1:高海拔地区指平均海拔在3000m以上的地区。 |
3.3.4.5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算公式: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见表3.3.6)
表3.3.6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工程类型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
费率 |
市区 |
13.94 |
23.43 |
县城或 |
12.88 |
22.06 |
|
其他 |
10.29 |
19.97 |
|
注1:市区、县城或镇按照城市维护建设税中的行政区划确定。 |
3.3.5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计算公式: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
3.3.6规费
规费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
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3.6.1社会保险费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人工费×1.08×缴费费率
安装工程社会保险费=人工费×1.1×缴费费率
注:缴费费率是指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之和。
3.3.6.2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
建筑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08×缴费费率
安装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1×缴费费率
注: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公布的费率执行。
3.3.7企业管理费
计算公式:
企业管理费=(人工费+机械费)×费率(见表3.3.7)
表3.3.7企业管理费费率
工程类别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费率(%) |
10.22 |
19.91 |
注:本费用的施工机构调遣费中未包括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海运及上下船费,发生时根据工程实际计列。 |
3.3.8利润
计算公式:
利润=(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率(见表3.3.8)
表3.3.8利润率
工程类别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利润率(%) |
6.56 |
12.4 |
3.3.9编制基准期价差
根据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算。
3.3.10增值税
计算公式:
增值税=(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率税率按照国家税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本规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编制。
3.4 设备购置费计算规定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费和设备运杂费(包含设备配送费)。
计算公式:
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
3.4.1设备费
根据设备供货合同价格或市场价格计算。
3.4.2设备运杂费
计算公式:
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费率计算规定:
设备运输方式均按照公路运输考虑,运输距离应按照设备供货商交货地点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实际运输距离计算。
公路运杂费费率: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以内费率为1.06%;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35%,不足50km按50km计取。
注:铁路、水路等其他运输方式可参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进行计列。
3.4.3设备配送费
设备供货商将设备运输到集中储备仓库,需要将设备自集中储备仓库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可计取设备配送费。
计算公式:
设备配送费=设备费×设备配送费费率
计算规定:
运输方式按照公路运输考虑,运输距离应按照从集中储备仓库到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实际运输距离计算。
设备配送费费率:运输距离30km以内,费率为1.1%,运距超过30km时,每增加30km费率增加0.10%,不足30km按30km计算。
注:设备配送中的海上运输费用可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另列。
3.4.4其他说明
供货商直接供货到集中储备仓库的,可另计卸车费及保管费,卸车费及保管费按设备费的0.7%计算,其中:设备卸车费率为0.175%,保管费率为0.525%。供货商直接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可另计卸车费,卸车费按设备费的0.175%计算。
3.5其他费用计算规定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和生产准备费。
计算公式:
其他费用=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
3.5.1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包括:土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迁移补偿费、余物清理费、线路通道清理及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拆除物返库运输费。
计算公式: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土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迁移补偿费+余物清理费+线路通道清理及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拆除物返库运输费
3.5.1.1土地征用费
计算规定:根据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计算。
3.5.1.2施工场地租用费
计算规定:根据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租用标准或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租用合同计算。
3.5.1.3迁移补偿费
计算规定:按照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或与产权人签订的迁移补偿协议计算。
3.5.1.4余物清理费
计算公式:
余物清理费=取费基数×费率(见表3.5.1)
表3.5.1 余物清理费费率
项目名称 |
计算公式 |
费率(%) |
||
建筑
工程 |
一般砖木结构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10 |
|
混合结构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20 |
||
混凝上及钢筋混凝土结构 |
有条件爆破的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20 |
|
无条件爆破的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40 |
||
临时简易建筑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8 |
||
金属结构 |
拆除后能利用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55 |
|
拆除后不能利用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38 |
||
安装
工程 |
金属结构及工业管道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45 |
|
机电设备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32 |
||
线路及通信线路 |
拆除后能利用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62 |
|
拆除后不能利用 |
新建直接费×费率 |
35 |
||
注1:包括运距在5km及以内的运输和装卸费。 |
3.5.1.5线路通道清理及补偿费
计算规定:按照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赔偿标准或与产权人签订的协议计算。
3.5.1.6水土保持补偿费
计算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3.5.1.7拆除物返库运输费
计算规定:根据运输方式和运输方案,结合当地造价管理机构规定或市场情况计算。
3.5.2项目建设管理费
项目建设管理费包括:项目管理经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
计算公式:
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管理经费+招标费+监理费+工程保险费
3.5.2.1项目管理经费
计算公式:
项目管理经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1.22%
注:电缆线路工程的项目管理经费费率为3.1%;若电缆线路工程中建筑工程采用电缆沟、电缆隧道时,电缆线路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3.5.2.2招标费计算公式:
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0.32%
3.5.2.3工程监理费
计算公式:
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2.64%
注1:电缆线路工程的工程监理费费率为6.93%:若电缆线路工程中建筑工程采用电缆沟、电缆隧道时,电缆线路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注2:高海拔地区、严寒地区、酷热地区按照本规定乘以1.1系数。
注3:如必须开展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时,按照本规定乘以1.1系数。
3.5.2.4工程保险费计算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按照保险范围和费率计算。
3.5.3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工程建设检测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和项目后评价费。
计算公式: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工程建设检测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项目后评价费
3.5.3.1项目前期工作费计算公式:
项目前期工作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2.29%注:电缆线路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率为4.83%;若电缆线路工程中建筑工程采用电缆沟、电缆隧道时,电缆线路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3.5.3.2勘察设计费
计算公式:
勘察设计费=勘察费+设计费
(1)勘察费。
计算公式:
勘察费=一般勘察费+专项勘察费
其中:
1)—般勘察费=建筑工程费×4.5%
注1:架空线路工程一般勘察费按照每公里1000元计算。
注2:工程勘察只进行测量和设置工程定位点平面坐标及高程等一般性定位测量作业时,费用按照以上标准的30%计算。
注3:不需要勘察或不涉及场地变化的不计勘察费。
2)专项勘察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费用标准或与技术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计算。
注:不开展专项勘察的工程不得计取专项勘察费。
(2)设计费。
计算公式:
设计费=基本设计费+其他设计费
1)基本设计费。
计算公式:
基本设计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基本设计费费率(表3.5.2)
表3.5.2基本设计费费率表
设备购置、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 |
配电站、开关站及充(换)电站工程(%) |
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工程(%) |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
3.92 |
7.65 |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 |
3.92~3.17 |
7.65~6.37 |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 |
3.17~2.64 |
6.37~5.32 |
100万~200万元(含200万元) |
2.64~2.23 |
5.32~4.48 |
200万~300万元(含300万元) |
2.23~1.98 |
4.48~3.77 |
300万~2000万元(含2000万元) |
1.98~1.38 |
3.77~2.91 |
2000万元以上 |
1.38 |
2.91 |
注1:对于基本设计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列。 |
2)其他设计费。
计算公式:
其他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文件编制费+…
(1)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照基本设计费的10%计算。
(2)竣工图文件编制费按照基本设计费的8%计算。
3.5.3.3设计文件评审费
计算公式:设计文件评审费=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施工图文件评审费
1.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
计算公式:
初步设计文件评审费=基本设计费×2.2%
2.施工图文件评审费
计算公式:
施工图文件评审费=基本设计费×2.6%
注:其中,施工图预算文件评审费用为施工图文件评审费的30%。
3.5.3.4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
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51%
注1:电缆线路工程费率为1.02%;若电缆线路工程中建筑工程采用
电缆沟、电缆隧道时,电缆线路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注2:若只开展竣工结算审核时,其费用按以上规定的75%计取。
注3:该项费用低于800元时,按照800元计列。
3.5.3.5工程建设检测费
1.工程质量检测费
计算公式:
工程质量检测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15%
注:电缆线路工程的工程建设质量检测费费率为0.39%;若电缆线路工程中建筑工程采用电缆沟、电缆隧道时,电缆线路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2.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费
计算规定:
根据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费
计算规定:
根据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桩基检测费
计算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审核确定。
3.5.3.6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
计算公式:
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10%
3.5.3.7项目后评价费
计算公式:
项目后评价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5%
注:电缆线路工程的项目后评价费费率为1.3%;若电缆线路工程中建筑工程采用电缆沟、电缆隧道时,电缆线路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3.5.4生产准备费计算公式:
生产准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5%
注:电缆线路工程的生产准备费费率为1.3%,若电缆线路工程中建筑工程采用电缆沟、电缆隧道时,电缆线路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3.6 基本预备费计算规定
计算公式:
基本预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费率(见表3.6.1)
表3.6.1基本预备费费率
设计阶段 |
费率(%) |
投资估算 |
3 |
初步设计概算 |
2 |
施工图预算 |
1 |
3.7 动态费用计算规定
动态费用主要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
计算公式:
动态费用=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3.7.1价差预备费
计算公式:
式中C——价差预备费;
e——年度造价上涨指数;
n1——建设预算编制年至工程开工年时间间隔(年);
n2——工程建设周期(年);
i——从开工年开始的第/年;
Fi——第i年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
注:年度造价上涨指数依据国务院综合管理部门及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7.2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建设期贷款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2)×年利率
注1:以工程年度使用计划扣除资本金为依据确定各年度贷款额。
注2:年利率为编制期贷款实际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