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26号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JTG 3820 —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

 

按照党中央、囯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增值税实质性 减税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决定将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为抓好公路行业的贯彻落实现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K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3.1.10的“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10%”调整为:“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建筑业增值税税率。3.6.1关于“税金”计算式相应调整。

今后涉及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均按国家最新规定及时调整,不再另行公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