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交文[2019]274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豫交文〔2019〕274号

河南交通运输厅
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 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公路工程概算定額〉〈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

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3.1.2款第1条人工费:人工工日单价(含机械工)按 108. 85元/工日执行。人工工曰单价仅作为编制估算、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二、3.1.8款规费我省的规费费率取费标准为33.5%,其 中: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费(含生育险7.3%失业保险 0.7%工伤保险1%住房公积金8. 5%。规费仅作为编制估算、 概箅、预算的依据,不作为企业实际繳纳的依据

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豫交计〔2019〕138),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废止。

四、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已批复的估算、概算、预算,不再调 整。

五、 本规定自发布之起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                                         2019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