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交建〔2019〕22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苏交建〔2019〕22号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第86号公告

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厅港航中心,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JTG/T3833-2018)(以下统一简称为《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1951日起,我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建

设项目的估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在此之前已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二、201951日前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已通过审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执行原编制办法及其定额。

三、调整概算、建设期内设计变更预算原则上与批复概算、预算采用的编办、定额保持一致。

四、《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中人工(含机械工)工日单价

128.17/工日。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估算、概算、预算编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结合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中规费费率为34.4%其中养老保险费率为16%失业保险费率0.5%疗保险费率为6.8%(含生育保险费率为0.8%公积金费率为10%,工伤保险费率为1.1%

六、税金按照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6号公告执行。

七、我省绿化工程估算指标暂按《江苏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苏交质〔201241号)文件执行。

八、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安全生产费费率 算,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的《省安委会关于以更高标 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苏201914号)的文件要求:主线桥路比超过20%,含高墩、悬浇、支架现浇的一般路基建设项目和一般隧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费率为1.6%过江通道高速公路改扩建和长度大于3000隧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费率为1.8%除以上规定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费费率按照《新编制办法及其定额》执行。

附件:1.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

2.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6号公告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96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