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桩基础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桩基施工前地下障碍处理等另行计算。

    二、单位工程桩基工程量在下表对应数量以内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200m3

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

150m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1000m

沉管、冲孔成孔灌注桩

100m3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100m3

钢管桩

50t

 

    三、单独打(灌)试桩、锚桩,相应打桩、成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钻孔压浆桩、超流态混凝土桩、螺杆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42)。

    四、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灌)桩时,相应打桩、成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钻孔压浆桩、超流态混凝土桩、螺杆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09)。

    五、打桩

    1.打桩工程按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2.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且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桩基上下基坑的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3.打桩工程,如遇送桩时,可按打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系数表

送桩深度

系数

2m

1.25

4m

1.43

4m

1.67

 

    4.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1)定额中未包括钢桩尖制安,发生时另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铁件项目执行。

    2)设计要求桩全长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按本章钢管桩填芯相应项目执行。

    3)设计要求桩头灌芯时,灌芯部分按本章人工挖孔桩桩芯相应项目执行。

    六、灌注桩

    1.入岩指钻入较软岩及以上硬度的岩层。

    2.灌注桩混凝土定额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实测充盈系数与定额取定充盈系数不同时,可调整定额项目中混凝土用量,其他不变。

    实测充盈系数=施工时混凝土实际灌注量÷按设计图纸计算的混凝土量。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项目名称

充盈系数

损耗率(%)

冲孔桩机成孔桩

1.3

1.5

旋挖、冲击钻机成孔桩

1.25

1.5

回旋、螺旋钻机成孔桩

1.2

1.5

沉管桩机成孔桩

1.15

1.5

螺杆钻机成孔桩

1.25

1.5

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

1.3

1.5

 

    3.旋挖成孔、冲孔成孔项目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扣除材料中的粘土、水和机械中的泥浆泵。

    4.夯扩式沉管桩成孔,扩大头按灌注碎石编制,材质不同时可以换算。

    5.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及桩内垂直运输。

    6.定额中未包括桩土石方的场内、场外运输,按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7.定额中未包括泥浆池制作及泥浆场外运输,发生时另行计算。

    8.定额中未包括沉管灌注桩预制桩尖制安,发生时另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制小型构件项目执行。

    9.桩钢筋笼、铁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0.桩孔空钻部分回填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选择相应定额。填土时,按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的松填土项目执行;填碎石时,按本定额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填铺碎石项目乘以系数0.7计算。

    七、配合桩基检测桩头项目,仅适用于施工单位为配合桩基检测所发生的相关工作。钢梁与桩头之间的锚固钢筋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铁件执行。

    八、凿除的桩头混凝土外运,按本定额第十七章“拆除工程”中的建筑渣土外运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均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体积计算。

    3.钢管桩

    1)打钢管桩按设计桩体质量计算。

    2)钢管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数量计算。

    3)管内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送桩高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

    5.接桩按设计数量(如设计无要求,按实际数量)计算。

    6.截桩

    1)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

    2) 预制桩截桩或凿桩头,被截或凿掉的桩体价格,另行计入材料费(不计损耗率)。

    7.凿桩头按设计桩截面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

    8.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数量计算。

    二、灌注桩

    1.回旋钻孔、旋挖钻孔、螺旋钻孔及冲击成孔,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包括桩尖,不扣入岩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入岩增加按实际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冲孔成孔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回旋钻孔、旋挖钻孔、螺旋钻孔、冲击成孔、冲孔成孔桩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4.沉管成孔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5.沉管成孔灌注混凝土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以体积计算。

    6.人工挖孔桩挖孔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护壁外围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7.人工挖孔桩护壁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8.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护壁截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9.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桩芯按设计桩芯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

    10.钻孔压浆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11.螺杆桩、超流态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2.声测管、注浆管埋设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13.桩底(侧)后压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水泥用量允许换算。

    三、设计要求扩底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桩工程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