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光(电)缆接续与测试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光缆、电缆接续与测试。

二、本章光缆接续与成端适用于熔接法和机械法两种施工工艺。

三、光缆的掏接分为“掏纤”和“接续”两种,其中“接续”根据工程实际要求执行熔接法或机械法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熔接法光缆接续应区分光缆不同芯数,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头”为计量单位。

二、光缆接续(机械法)、光缆成端接头(熔接法)、现场组装光纤活动连接器,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芯”为计量单位。

三、光缆掏纤应区分光缆不同芯数,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处”为计量单位。

四、用户光缆测试应区分光缆不同芯数,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段”为计量单位;光缆测试人工和仪表按单窗口测试取定,设计中注明为双窗口测试的光缆段,人工和仪表分别乘以系数1.80。

五、光纤链路测试应区分测试内容,分别以“链路”为计量单位。

六、电缆接续与终接中成端电缆芯线接续、电缆芯线改接,应区分不同线径,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100对”为计量单位。

七、电缆芯线接续应区分不同线径、接续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100对”为计量单位。

八、堵塞成端套管、封焊热可缩套(包)管、包封C型套管、制作热可缩套管气闭头应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九、多用接头盒、接线筒、开启式套管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个”为单位计。

十、电缆终接区中卡接4对以下对绞电缆,应区分电缆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条”为计量单位。

十一、卡接4对以上对绞电缆,应区分电缆终结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100对”为计量单位。

十二、端接同轴电缆应区分单芯、多芯,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头”为计量单位。

十三、电缆布线系统测试应区分不同测试内容,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100对”“链路”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