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一、《陕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 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

第五册 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

第六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八册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第九册 消防安装工程

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 信息通信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 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陕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的消耗量标准。

三、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中的通用安装工程。

四、本定额是在2021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基础上,以国家和有关行业发布的现行设计规程或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绿色建造规定等,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编制。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组织和施工条件,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检验、试验合格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合理、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实体、设备基础、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均符合安装设计要求。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5.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工程正常使用。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其他专业相应消耗量定额执行。

七、关于人工:

1.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

2.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人工每工日按照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八、关于材料:

1.材料泛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施工中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在项目中以“(×××)”表示的材料为主要材料。

2.材料用量:

(1)材料用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2)材料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运至安装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搬运损耗、安装操作损耗、安装地点堆放损耗。

(3)材料损耗量不包括场外的运输损失、仓库(含露天堆场)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保管损耗、由于材料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而报废的数量;不包括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冗余量。

3.项目中列出的周转性材料用量是按照不同施工方法、考虑不同工程项目类别、选取不同材料规格综合计算出的摊销量。

4.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按照消耗性材料费用比例计算。

九、关于机械:

1.施工机械是按照常用机械、合理配备考虑,同时结合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能力与水平等情况综合确定。

2.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照机械正常施工效率并考虑机械施工适当幅度差综合取定。

3.原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综合在其他材料费中。

4.机械台班按每台班8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关于仪器仪表:

1.仪器仪表是按照正常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水平考虑,同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照仪器仪表正常使用率,并考虑必要的检验检测及适当幅度差综合取定。

3.原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不列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综合在其他材料费中。

十一、关于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1.水平运输:

(1)水平运输距离是指由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或垂直运输点的距离。设备水平运距按照200m、材料(含成品、半成品)水平运距按照300m综合取定,执行时不做调整。

(2)项目中未考虑场外运输和场内二次搬运。工程实际发生时应根据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垂直运输:

(1)垂直运输基准面为室外地坪。

(2)垂直运输是按照建筑物层数6层以下、建筑高度20m以下、地下深度10m以内考虑,工程实际超过时,应计算建筑物超高(深)增加费。

十二、关于安装操作高度:

1.安装操作基准面一般是指室外地坪或室内各层楼地面地坪。

2.安装操作高度是指安装操作基准面至安装点的垂直高度。除各册另有规定者外,安装操作高度综合取定为6m以内。工程实际超过时,应计算安装操作高度增加费。

十三、关于建筑超高(深)增加费:

1.建筑超高(深)增加费是指在建筑物层数6层以上、建筑高度20m以上、地下深度10m以上的建筑施工时,应计算建筑超高(深)需要增加的安装费。各册另有规定者除外。

2.建筑超高(深)增加费包括人工降效、使用机械(含仪器仪表、工具用具)降效、延长垂直运输时间等费用。

3.建筑超高(深)增加费,以单位工程(群体建筑以车间或单栋楼设计为准)全部工程量(含地下、地上部分)为基数,按照系数法计算。系数详见各册说明。

4.单位工程(群体建筑以车间或单栋楼设计为准)满足建筑高度、建筑物层数、地下深度之一者,均应计算建筑超高(深)增加费。

十四、关于脚手架搭拆:

1.脚手架搭拆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满足安装需要所采取的安装措施。脚手架搭拆除满足自身安全外,不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环保、文明等工作内容。

2.脚手架搭拆综合考虑了不同的结构形式、材质、规模、占用时间等要素,执行时不做调整。

3.在同一个单位工程内有若干专业安装时,凡符合脚手架搭拆计算规定者,应分别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十五、本定额中没有考虑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防腐工程、检测项目除外)条件下施工时的降效,工程实际发生时按各册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六、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

十七、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八、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

十九、本定额的解释和日常管理,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