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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静置设备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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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容器、塔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等制作与装配。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各种型钢圈、支撑圈及加固圈的煨制。 2.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3.设备附属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4.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 5.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6.工艺评定及产品试板检验。 三、外购件(外协件)按实际采购价计入主材费。 四、主要材料利用率见下表。 主要材料利用率表 注:1.金属常压容器套用“筒体(常压)”利用率。 2.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损耗按筒体主材利用率计算,工程量可计入到筒体中。 3.短管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 4.设备法兰制作,按法兰外径的尺寸计算主材利用率;外购法兰按成品外购件计算。 5.各部件材料毛重=各部件金属净重/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6.主材费=∑(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各部件材料毛重)。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容器制作项目中的“金属净重量”是指以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应区分其不同容积,分别以“t”为计量单位。 1.计算金属容器的设备重量时,不扣除内部附件、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 2.内部附件如属于外构件或外协件时,其重量应从金属容器净重量中扣除。 二、鞍座、支座制作,应区分不同重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分别以“t”为计量单位。 三、接管、人孔、手孔制作安装,应区分不同设计压力、材质、管径,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法兰制作,应区分公称压力、管径,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塔器地脚螺栓制作,应区分螺栓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