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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支撑工程 |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了模板及支架支撑的制作、安装、拆除、场外运输、安装模板使用简易脚手架的费用,适用于现浇混凝土构件。
二、本章定额区分不同构件进行分列。基础部分按胶合板模板、木支撑,其他按胶合板模板、扣件式钢管支撑编制。
三、基础模板。
1.独立基础(独立桩承台),满堂基础(满堂桩承台)与带形基础(带形桩承台)的划分:长宽比在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独立基础(独立桩承台);底宽在3m以上且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为满堂基础(满堂桩承台);其余为带形基础(带形桩承台)。 2.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定额;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定额;与满堂基础相连的桩承台并入满堂基础定额计算。高杯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3倍以上时,杯口高度部分执行独立柱定额,杯型基础执行独立基础定额。
图16.1.1 杯口基础
3.箱形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相应定额计算。
4.地下室底板下所需的砖模,套用砌筑工程的砖模定额,并按砌体规定计算相应的脚手架费用;砖模粉刷套用砖模水泥砂浆找平抹灰定额;均并计入措施项目费用。
5.满堂基础中集水坑模板面积并入基础工程量中。
6.框架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柱定额计算。
四、柱墙梁板模板。
1.凡四边以内的独立柱,无论形状如何均套用独立矩形柱定额;四边以上者均套用独立异形柱定额;圆形或带有弧形的独立柱按圆弧形接触面积计算,套用圆(弧)形独立柱定额。
2.柱与墙构成一体的柱模板,剪力墙的连梁模板、附墙的暗柱、暗梁模板,均执行墙定额。
3.有防水要求的墙体或经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设计墙模板采用止水螺栓,可另行计算,并扣除定额中的拉杆螺栓含量;有防水要求的墙体或经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设计要求墙模板的拉杆螺栓不能回收,定额中拉杆螺栓的含量乘以系数20,并增加其他材料费0.1元/m2,其他机械费0.4元/m2。
4.柱、墙的模板定额,以柱、墙的设计斜度(斜面与垂直面的夹角)为依据。对于设计斜度≤15°的柱、墙模板,人工费乘以系数1.1;对于15°<设计斜度<25°的柱、墙模板,人工费乘以系数1.3;对于在25°≤设计斜度≤60°的柱、墙模板,人工费乘以系数1.5;对于设计斜度>60°的柱、墙模板,人工费乘以系数1.3;由此产生钢管支撑及模板摊销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套用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5.柱、梁面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执行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定额,柱面螺栓堵眼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3,梁面螺栓堵眼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35。
6.电梯井外侧模板、洞口侧壁模板按直形墙模板计算。
7.板:
(1)有梁板是指梁与板构成一体的板。
(2)无梁板是指不带梁直接由柱承重的板。
(3)平板是指无柱、无梁由墙承重的板。
(4)各类板的划分按照“5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8.有梁板或平板与圈梁相连者,应分别按有梁板、平板和圈梁定额计算。有梁板或平板与圈梁的划分以板底为界。
9.斜屋面有梁板模板,以屋面的设计斜度(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依据。对于设计斜度≤15°的坡屋面,按有梁板定额计算;对于15°<设计斜度<25°的斜屋面,按底面支模计算,套用有梁板模板定额乘以系数1.05;对于在25°≤设计斜度≤60°的斜屋面,按上下双面支模计算,套用斜屋面有梁板模板定额;对于设计斜度>60°的坡屋面,按上下双面支模计算,套用墙模板定额。
10.整体楼梯休息平台为圆(弧)形时,应按圆(弧)形梁、板增加费定额计算圆(弧)形增加费,不得按圆(弧)形楼梯定额计算。休息平台为悬挑时,应按墙外的水平投影面面积计算。
11.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坡直行楼梯相应系数。 12.地下室柱、墙、梁板模板套用相应的定额,人工费乘1.1系数;单独地下室(无上部结构)模板套用相应的定额并乘以系数1.25; 三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模板套用相应定额并乘以系数1.3,三层及以下的其他类建筑模板套用相应定额并乘以系数1.2,基础与地下室模板定额、高大模板的支撑定额不作调整,建筑模板在栋号之间周转次数超过3次的不作调整。<勘误 四:(原文)三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模板套用相应的定额并乘以系数1.3,三层及以下的其他类建筑模板套用相应的定额并乘以系数1.2。>
13.预应力混凝土模板套用相应定额,其中钢管、扣件、固定底座、可调托座的含量乘以系数1.33。
14.当设计要求为清水混凝土模板时,执行相应模板子目,并作如下调整:人工费乘以系数1.2,胶合板模板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6。
五、其他构件模板。
1.雨篷与圈梁或梁的划分以梁外侧为界。
2.挑出墙面的板每级宽度≤200mm者按线条计算。有梁式的雨篷按有梁板定额计算。宽度>200mm者按雨篷计算。
3.栏板模板定额适用于高度小于1.6m且厚度小于120mm的栏板和女儿墙。如栏板和女儿墙设计高度大于1.6m或厚度大于120mm,应分别按墙、压顶相应定额计算。
4.屋面檐口斜板包括斜板、压顶、肋板或小柱,按栏板定额乘以1.15系数计算。
5.天沟、挑檐与圈梁或有梁板的划分以梁外侧为界,天沟包括底板和反口。
6.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现浇混凝土翻边的模板执行圈梁相应子目。
7.压顶定额适用于突出一道线的压顶,突出二道线的压顶按线条定额计算。
8.台阶模板定额适用于无底模的台阶,台阶两端的模板已综合在定额内。有底模的台阶按整体楼梯定额计算。
9.小型构件是指单个体积或单个外形体积≤0.1m3且本节未列出子目小型构件。
10.天沟、挑檐反口高度在400mm以内时,执行挑檐子目;天沟、挑檐反口高度超过400mm时,按全高执行栏板子目。
11.散水模板执行垫层定额。
六、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楼梯是按支撑高度3.6m以内编制的,如遇斜面结构时,柱分别按各柱中心高度为准;墙按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梁板合计的梁)按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大于3.6m时<勘误一:(原文)大于3.6m小于8m时>,另按超过部分模板接触面积套用相应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定额;超过6米的按6米以内与超过6米的工程量分开套用相应定额。<勘误一:新增>支撑高度按每增加0.5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5m按0.5m计算。
七、挑出墙面的有梁板支撑高度超过8m且宽度小于2m时,执行有梁板模板定额,另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悬挑构件支撑增加费,不再计算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
八、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梁断面面积大于0.6m2,或板厚超过0.35m或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执行高大模板支撑及高大模板(不含支撑)定额。高大模板支撑实际工期与定额取定不同,按实调整;钢管及扣件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实际搭设方案予以调整。
九、当有梁板、高大模板为井字梁结构时,相应有梁板、高大模板(不含支撑)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
十、关于支撑高度。
1.柱支撑高度:自基础面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有梁板板底或无梁板柱帽底的高度。
2.构造柱支撑高度:自基础面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梁底的高度。
3.墙支撑高度:自基础面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板底的高度;墙顶有梁且梁宽大于墙厚时,支撑高度为自基础面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梁底的高度。
4.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支撑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板底的高度,计算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时应包括肋梁或柱帽的模板面积。
5.单梁支撑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或结构层板面至上层梁底的高度。
6.楼梯模板支撑高度为板底垂直高度。支撑高度超过3.6m时,板式楼梯按超过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梁式楼梯按超过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5,套有梁板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定额。
7.电梯井壁模板支撑高度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进行判断,自然层层高超过3.6m时,按超过部分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面积计算,其中:
1.不扣除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的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的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构件模板计算;
2.柱、梁、墙、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3.基础、墙、梁、板、其他构件模板均扣除后浇带模板所占面积。
二、基础。
1.带形基础、桩承台外墙按基础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基础上口净长度计算;带形基础、桩承台内外墙交接部分面积应扣除,基础端头的模板并入计算;带形基础与独立基础连接时,带形基础的长度按其两端独立基础上口的净长度计算。
2.独立基础与带形基础连接部分的面积应扣除。
3.满堂基础按底板与梁模板接触面积之和计算;外墙基础梁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梁长度按净长度计算;基础梁交接部分面积应扣除,基础梁端头的模板并入计算。
4.基础梁的长度按基础或柱之间的净长度计算;梁与梁交接部分的面积应扣除;梁端头的模板并入计算。
5.设备基础螺栓套按不同长度以个计算。
三、柱墙梁板。
1.柱: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构造柱的柱高应自柱底至柱顶(梁底)的高度计算。
(2)依附柱上牛腿、升板柱帽的模板面积并入柱工程量中。
(3)先砌墙的构造柱模板的工程量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
2.墙:
(1)高度:由墙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或梁)下表面。
(2)长度:墙柱均按净长计算。墙与墙交接部分的长度应扣除,墙端头的模板面积应增加。
(3)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按墙面、柱面、梁面模板接触面积分别计算工程量。
2.梁:
(1)长度: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梁长算至主梁侧面。圈梁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2)梁交接部分的面积应扣除,梁头的面积并入计算。
(3)梁垫的模板面积并入梁计算。
(4)圆弧形梁增加费按底模与侧模面积之和计算。
3.板:
(1)有梁板按梁、板模板面积之和计算。
(2)有梁板梁高:按扣除板厚的净高计算。
(3)有梁板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4)无梁板按板、柱帽模板面积之和计算。
(5)梁交接部分的面积应扣除,梁头的面积并入计算。
(6)板周边的侧模并入相应板定额计算。
(7)圆弧形板增加费按弧形边以长度计算。
(8)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
4.楼梯: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四周的梁、斜梁、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不分框架结构和混合结构,均按墙内皮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宽度≤500mm的楼梯井不扣除;室外整体楼梯按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四、其他构件。
1.雨蓬按图示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板边模板不另增加,雨蓬反口模板按反口的净高计算。
2.天沟、挑檐按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3.栏板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其压顶模板并入计算。
4.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模板不另计算,台阶两侧的挡墙另行计算。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
5.压顶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6.线条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五、后浇带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六、模板超高支撑增加费,按超过部分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支撑高度按每增加高0.5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5m按0.5m计算。
七、悬挑构件模板支撑增加费,按图示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八、高大模板。 1.其支撑,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搭设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墙、柱混凝土所占体积;搭设高度应自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若仅梁满足高大模板定义的,应满足《扣件式钢管支撑高大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程》(DBJ/T 13-181-2013) 第33页5.0.7“支架高宽比不宜大于3”要求<勘误 四:(原文)第33页5.0.7“支架高度比不宜大3”要求>,其支撑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搭设高度以体积计算;搭设高度应自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梁底之间的高度计算。
2.其模板(不含支撑)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九、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