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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路灯基础制作、电缆管道基础、铺设水泥电缆管、单臂悬挑灯架安装、双臂悬挑灯架安装、广场灯架安装、高杆灯架安装、其他灯具安装、照明器件安装、金属杆安装、杆座安装、路灯设施编号安装,共12节。 二、各种灯架元器具件的配件,均已综合考虑在安装项目内,使用时不作调整。 三、各种灯柱穿线按本册第十二章“配管、配线”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章已综合考虑了一般工程的安装超高作业因素,执行项目时不做调整。 五、本章路灯安装项目已包括灯柱、灯架、灯具安装,利用仪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但不包括调试工作)。 六、本章未包括电缆接头的制作及导线的焊压接线端子,发生时按本册相应项目执行。 七、各型灯具的引导线,除注明外,均已综合考虑。如设计规格不符时,主材可按设计规格及实际用量调整,其余不变。 八、组装型混凝土杆座是指混凝土成品基础灯座安装。如集中预制时,其制作费用按《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关项目执行。 九、本章路灯安装项目按一次施工工程量5套(基)以上考虑,如单项工程工程量在5套(基)以内者,执行相应项目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3。 十、路灯安装适用范围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灯安装,根据灯杆形式、臂长、灯数,以“套”为计量单位。 二、其他灯具安装,根据灯具类型,以“10套”为计量单位。 三、金属杆安装,按单杆杆长以“根”为计量单位。 四、杆座安装,按杆座类型以“10只”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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