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超高增加费

 


  

说明


  一、当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时,按本消耗量标准计算超高增加费。
  二、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口高度竖向分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以不同檐口高度分别套用相应项目。
  三、电动多级离心清水泵的设计规格与消耗量标准取定不同时,不做调整。
  四、装饰工程第十一章至第十七章超高增加费按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下表超高增加费系数计算。

檐口高度(m)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超高增加费系数

4.50

6.43

8.36

10.29

12.21

14.14

16.07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第十一章至第十七章超高增加费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对应工程量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2.其他章节超高增加费,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建筑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