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砌体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砖外墙、砖内墙、砖柱、隔墙、泄爆及抗爆墙,共5节。
  二、外墙按不同材质厚度综合圈梁、过梁、构造柱和内抹灰。
  三、内墙按不同材质厚度综合圈梁、过梁、构造柱和双面抹灰。
  四、砌体与混凝土构件之间的钢丝网搭接,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五、砖墙已综合考虑弧形墙。
  六、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限(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七、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合并计算,执行砖柱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内的孔洞及圈梁、过梁、构造柱、梁柱所占体积。
  二、墙高的规定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若有钢筋混凝土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
  2.内墙:有钢筋混凝土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有混凝土压顶算至压顶下表面)。
  4.无地下室时,墙高从±0.00算至首层楼板上表面。
  5.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