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册”)适用于工业、民用建设项目中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工程。包括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音频与视频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建筑设备防雷接地、舞台灯光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等安装。

二、本册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

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4.《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21;

5.《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计价表》(2018)。

三、本册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场内运输,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吊装设备就位、安装、连接,设备调平找正、固定,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配合检查验收等。

设备、天线、铁塔按照成套购置考虑,定额中包括构件、标准件、附件和设备内部连线等安装。

四、执行说明

1.电源线敷设、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桥架或支架制作与安装、电线槽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以及UPS电源及附属设施、配电箱等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2.凿孔、开槽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五、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安装高度超过安装操作基准面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照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

系数表

2.建筑超高、超深增加费按照下表计算。其中:人工费为36.5%,机械与仪器仪表费为63.5%。

建筑超高、超深增加费表

注:建筑物层数大于60层时,以60层为基础,每增加一层增加0.3%。

六、项目中系统试运行按照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考虑(有特殊要求除外),超出试运行时间以及试运行中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另行计算。

七、本册涉及的各个系统,在项目实施工程中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八、册说明、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中凡涉及到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进行系数计算的项目均应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4)有关规定,计取(或调整)全费用中的费用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