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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电气设备调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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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机组容量小于或等于35MW及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0kV的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工程中电气设备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珠试验、配电保护、自动装置单体调试。 二、有关说明: 1.调试定额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及相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系列规范;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进行编制的。标准与规程未包括的调试定额和调试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应结合技术条件及相应的规定另行计算。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线路的分系统调试中均包括了相应保护系统调试,相应的系统调试不包含装置单体调试内容。机组容量大于35MW及电压等级大于10kV的发电、输电、配电、太阳能光伏电站、用电工程中电气设备等系统调试定额参照电力行业相关调试定额执行。 2.调试定额中已经包括熟悉资料、编制调试方案、核对设备、现场调试、填写调试记录、整理调试报告等工作内容。 3.本章所用到的电源是按照永久电源编制的,定额中不包括调试与试验所消耗的电量,其电费已包含在其他费用(甲方费用)中。当工程需要单独计算调试与试验电费时,应按照实际表计电量计算。 4.定额不包括设备的干燥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或安装质量问题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发生时,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5.定额是按照新的且合格的设备考虑的。当调试经更换修改的设备、拆迁的旧设备时,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 6.各种调试项目的界限区分: (1)单体调试是指设备或装置安装完成后未与系统连接时,根据设备安装施工与验收规范,为确认其是否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进行的单机试运或单体调校试运工作。单体调试项目的界限是设备没有与系统连接,设备和系统断开时的单独调试。 (2)分系统调试是指工程各系统在设备单机试运或单体调试合格后,为使系统达到整套启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进行的调试工作。分系统调试项目的界限是设备与系统连接,设备和系统连接在一起进行的调试。 (3)整套启动调试是指工程各系统调试合格后,根据启动试运规程、规范,在工程投料试运前以及试运行期间,对工程整套工艺运行生产以及全部安装结果的验证、检验所进行的调试。整套启动调试项目的界限是工程各系统间连接,系统和系统连接在一起进行的调试。 7.非常规的调试与试验执行特殊试验定额相应子目,特殊试验定额、单体调试定额中没有的试验定额参照电力行业相关调试定额执行。 8.输配电系统调试中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kV的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控制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桥形接线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接线回路中断路器均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供电回路中的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不包括刀开关、保险器),成套的箱变站和环网柜,不再计算输配电系统调试。移动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不计算调试费用。输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工作内容中的交接验收已包含系统内的电缆单体试验、绝缘耐压试验等调试工作。输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中电压≤10kV的子目工作内容中的交接验收已包含系统内的电缆单体试验,不含电缆其他试验,发生时执行第九章电缆试验相应子目。配电箱内只有空气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经包括在电动机的负载系统调试定额内。 9.调试带负荷调压装置的电力变压器时,调试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2;三线圈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照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0。 10.母线系统调试定额只适用于装有电压互感器的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系统调试。 11.根据电动机的形式及规格,计算电动机系统电气调试工作量。 12.可控硅调速直流电动机系统调试内容包括可控硅整流装置系统和直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13.交流变频调速直流电动机系统调试内容包括变频装置系统和交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 14.智能变电站系统调试中只考虑遥控、遥信、遥测的功能,若工程需要增加遥调时,相应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应乘以系数1.2。 15.整套启动调试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在项目生产投料或使用前后进行的定额电气部分整套调试和配合生产启动试运以及程序校验,运行调整,状态切换,动作试验等内容。不包括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设备缺陷处理或因施工质量、设计质量等问题造成的返工所增加的调试工作量。 16.本章分系统调试定额包含系统内配电保护、自动装置联合动作调试内容。不包含配电保护、自动装置单体调试内容,应根据设计、施工等相关规范要求,实际发生并有调试报告时,可执行配电保护、自动装置单体调试相关定额。 17.其他材料费中包括调试、校验消耗的材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气调试系统根据电气布置系统图,结合调试定额的工作内容进行划分,按照定额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 二、电气设备单体试验已包含在电气设备安装定额中,不单独计算工程量,特殊试验定额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实际数量计算工程量。 三、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均按照独立的输配电系统计算调试费。 四、输配电系统调试是按照一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均有断路器时,则按照两个系统计算。小于或等于1kV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可按低压配电柜的供电回路数计算工程量。 五、变压器系统调试是接照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断路器多于一台时,则按照相应的电压等级另行计算输配电系统调试费。 六、配电保护、自动装置单体调试工程量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发电机保护调试按照发电机台数,以“套”计算。 2.变压器保护调试按照变压器的台数,以“套”计算。 3.母线保护调试按照设计规定所保护的母线条数,以“套”计算。 4.小电流接地保护按照装设该保护装置的套数,以“套”计算。 5.自动装置调试按照不同类型,分别以“套”计算。 七、电源切换及备自投装置系统调试包含备自投、电源快切等装置的系统调试。其工程量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照连锁机构的个数计算自动投入装置的系统工程量。例如:一台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电源,按照三个系统计算工程量。设置自动投入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按照两个系统计算工程量。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规定计算。 2.用电切换系统调试按照设计能够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工程量。 八、测量与监视系统调试包括直流系统、变送器屏等调试。其工程量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直流监视系统调试按照蓄电池的组数,以“系统”计算。 2.变送器屏系统调试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九、保安电源系统调试按照安装的保安电源段数计算工程量。 十、事故照明、故障录波器系统调试根据设计标准,按照发电机组台数、独立变电站与配电室的座数计算工程量。 十一、电除尘器系统电气调试根据烟气进除尘器入口净面积以套计算工程量。按照一台升压变压器、一组整流器及附属设备为一套计算。 十二、电动机系统电气调试是指电动机系统电机相关控制、监控、保护二次回路的调试。其系统调试根据电机的控制方式、功率按照电动机的台数计算工程量。 十三、具有较高控制技术的电气工程(包括照明工程中由程控调光的装饰灯具),应按照控制方式计算系统调试工程量。 十四、成套开闭所根据开关间隔单元数量,按照成套的单个箱体数量计算工程量。 十五、成套箱式变电站根据变压器容量,按照成套的单个箱体数量计算工程量。 十六、配电智能系统调试根据间隔数量,以“系统”为计量单位。一个站点为一个系统。一个柱上配电终端若接入主(子)站,可执行两个以下间隔的分系统调试定额,若就地保护则不能执行系统调试定额。 十七、整套启动调试按照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分别计算。发电厂根据锅炉蒸发量按照“台”计算工程量,无发电功能的独立供热站不计算发电整套调试;输电线路根据电压等级及输电介质不分回路数按照“条”计算工程量;变电、配电根据高压侧电压等级不分容量按照“座”计算工程量。 1.用电工程项目电气部分整套启动调试随用电工程项目统一考虑,不单独计算有关用电电气整套启动调试费用。 2.用户端配电站(室)根据高压侧电压等级(接受端电压等级)计算配电整套启动调试费。 3.中心变电站至用户端配电室(含箱式变电站)的输电线路,根据输电电压等级计算输电线路整套启动调试费;用户端配电室(含箱式变电站)至用户各区域或用电设备的配电电缆、电线工程不计算输电整套启动调试费。 十八、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根据技术标准与测试的工作内容,按照实际测试与试验的设备或装置数量计算工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