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金属结构、烟囱、料斗、料仓、火炬及排气筒的制作安装,钢板组合工字钢与型钢圈的制作。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除锈、刷油、防腐衬里和防火层。

2.无损探伤检测。

3.焊缝的预热与后热。

4.不锈钢料斗、料仓的酸洗、钝化、脱脂、气密性试验及内壁抛光。

5.烟囱、火炬等的防雷接地。

6.烟囱揽风绳地锚的埋设。

7.火炬点火装置、自控装置的安装。

8.高强螺栓副扭矩系数试验、连接件的摩擦系数试验。

9.建筑基础地脚螺栓与安装物底座预留孔不匹配所发生的费用。

10.150t以上(含150t)大型吊装机械使用费用、停滞费用和进退场费用。

11.二次灌浆。

12.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吊耳、胎具、加固件制作、安装。

13.胎具和加固件制作、安装及运输。

三、关于下列各项内容的规定。

1.角钢擗八字按角钢圈揻制,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0。

2.操作高度增加费:

(1)金属结构构件安装高度超过4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消耗量人工乘以系数1.10,实际使用的大型吊装机械另计,原吊装机械不作调整。

(2)平台、梯子、栏杆安装高度超过4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0。

3.火炬、排气筒的筒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管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60。

四、有关说明:

1.本章消耗量系综合取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进行调整。

2.金属结构的格栅板安装,是按比例综合取定其螺栓连接和焊接的工程量,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

3.花纹板平台制作与安装项目按原材料供货考虑,格栅板平台安装项目按成品供货考虑。

4.高强螺栓连接钢结构安装项目中已包括连接螺栓安装,但不包括连接螺栓的用量,螺栓按主材另计(螺栓损耗率按3%计算)。

5.设备支架、零星小型金属制作安装,属于不锈钢材质应套用相对应的碳钢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焊条按实际替换并调整材料价格,消耗量不变。

6.大型金属构件吊装需要的临时加固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加固件工程量,执行“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的项目。

7.本章适用于与安装工程有关的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厂房的主体钢结构执行本章设备框架制作安装相关项目。

8.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中制作和安装的人工、材料、机械比例见下表。

人工、材料、机械比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作(%) 安装(%)
人工 材料 机械 人工 材料 机械
1 设备框架制作与安装 72 71 47 28 29 53
2 管廊制作与安装 60 50 57 40 50 43
3 桁架制作与安装 60 70 60 40 30 40
4 单梁结构制作与安装 40 75 52 60 25 48
5 设备支架制作与安装 72 77 69 28 23 31
6 平台制作与安装 67 63 71 33 37 29
7 梯子、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 71 74 71 29 26 29
8 联合平台制作与安装 72 70 37 28 30 63
 

9.烟囱、火炬、排气筒吊装是按整体吊装就位取定的,如实际工程中采用其它方法,施工时另行计算。

10.预制双层不锈钢烟囱(法兰连接)安装:

(1)适用于公共建筑物中的燃油燃气锅炉、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柴油发电机、厨房的排烟系统,不分厚度和保温方式,综合编制。

(2)按照安装在建筑物内考虑,如果安装在建筑外墙,或高于屋面(地面)3m,所发生的措施费用依据方案另行计算。

(3)安装在建筑外墙的烟囱,其结构性支撑架执行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安装相应子目。

11.火炬头安装是按火炬整体吊装前在地面安装考虑的,若采用高空安装时按实另行计算。

12.型钢揻制胎具如一个工地同时煨制同样的材料、规格、直径型钢圈,不论揻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制作,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消耗量内扣除。

13.不锈钢材质的料斗、料仓制作安装实际采用的焊接材料与消耗量取定不同时,可按实换算焊接材料单价。

14.格栅板材料供货说明:

(1)在施工现场需全部下料制作的,属于原材料供货;

(2)部分已经加工好,部分需要在施工现场下料制作的,属于半成品供货;

(3)在施工现场不需要下料制作,只需要焊接固定或螺栓紧固进行组对安装的,属于成品供货。

15.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临时加固、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加固件的工程量,执行“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消耗量。

16.金属结构构件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相应消耗量项目。

17.高强螺栓连接钢结构安装中已综合考虑零星焊接连接工作,套用消耗量时不予调整;但未考虑栓焊混(并)用连接头安装中的焊接,发生时以连接板质量套用本册消耗量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相关子目。

18.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适用于各种配套的小型金属结构件,如有短缺或少量增加由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制作时,才能使用;且单体质量在100kg以内(含100kg);超过100kg的执行本套消耗量第四册《电气设备线缆安装工程》铁构件制作与安装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质量,以“t”为计量单位,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安装以“100kg”为计量单位。

二、多角形联接筋板质量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质量。

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消耗量内已考虑安装时焊接或螺栓连接的质量,不得另行计算。

四、联合平台界定为两台及以上设备的平台互相联接组成便于操作检修使用的平台。计算其工程量时应包括联合平台上的梯子、栏杆、扶手等整体质量。单台设备上不同空间的几个平台均不应按联合平台计算。

五、格栅板平台安装,按安装形式以“t”为计量单位。

六、料斗、料仓预制安装,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所占面积质量。

七、烟囱制作安装,按经过批准的实际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所占面积的质量。其质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等全部金属质量。

八、预制双层不锈钢烟囱按照图示烟囱中心线以长度计算,不扣除弯头、三通、变径等异径管件的长度,但应扣除阀门及部件所占长度。中心线的起止点均以管中心线交点为准。

九、火炬、排气筒筒体现场制作组对,根据不同筒体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其质量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等的质量(不扣除孔眼所占面积的质量)。

十、火炬、排气筒型钢或钢管式塔架现场制作组装,根据塔架形式、质量,按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其质量包括塔架本体(主体、腹杆、松杆节、筋板)、底部铰腕、管架等金属件的质量,不扣除孔洞和切角所占的质量。塔架上的平台、梯子、栏杆应按相应消耗量另行计算。

十一、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按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包括:火炬或排气筒筒体、引火管、塔架(塔架式火炬、排气筒)、风缆绳(拉绳式火炬、排气筒)、平台、梯子、栏杆、火炬头、分子密封器、工艺配管、电气、仪表、点火装置、避雷装置、临时加固支撑等构件。

十二、火炬头安装,按火炬头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套”中包括火炬头、分子密封器。

十三、型钢圈揻制按型钢规格和型钢圈直径,以“t”为计量单位。

十四、型钢圈揻制胎具,根据胎具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五、钢板组合工字钢(H型钢)制作,按所示几何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眼和切角面积所占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