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措施项目

 


6.1 说明

6.1.1 本章主要包括防火措施、应急措施和恢复供气措施项目。

6.1.2 本章子目与带气作业配套使用。

6.1.3 除聚乙烯管管夹外,其他带气作业应计算防火措施和应急措施。

6.1.4 带气作业中如需采取停气措施的,恢复供气时应计算恢复供气措施,居民用户执行民用子目,其他用户执行公用子目。

 

6.2 工程量计算规则

6.2.1 防火措施、应急措施应按处计算。

6.2.2 恢复供气措施应按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