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砌筑工程

 


1.1 说明

1.1.1 本章包括浆砌块(片)石,浆砌混凝土预制块,砖砌体。

1.1.2 本章子目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8m以上部分桥涵砌筑工程的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05。

1.1.3 砌筑工程中未包括垫层,发生时应按本册第2章相应子目执行。

 

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1 砌筑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预留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