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洞门

 


3.1 说明

3.1.1 本章包括洞门混凝土、洞门砌筑、洞门附属设施。

3.1.2 洞门砌筑未考虑脚手架的搭、拆及砌筑平台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执行本标准第二册《桥涵工程》相应子目。

3.1.3 洞门钢筋应执行本标准第二册《桥涵工程》中第5章“钢筋工程”相应子目。

 

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3.2.1 现浇混凝土洞门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2.2 洞门砌筑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