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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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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章包括各类防腐层、保温与隔热层,分别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防腐、保温与隔热工程。 5.1.2 防腐工程子目的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腐整体面层、隔离层子目适用于平面、立面(包括沟、槽、坑等)的防腐耐酸工程。 2 防腐块料面层是按平面铺贴编制的,立面铺贴时应按相应平面铺贴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8;防腐块料踢脚板应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56。 3 防腐工程中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 4 防腐面层子目,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子目外,均不包括踢脚板。若设计有整体面层踢脚板时,应按整体面层相应子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60,其他不变。 5.1.3 保温、隔热工程子目的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隔热层子目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的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 保温隔热层子目中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3 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已包括基层上涂沥青一遍。 4 保温隔热墙面包括保温层的基层处理,不包括底层抹灰,设计要求抹灰时,应按现行深圳市标准《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相应子目执行。 5 圆(弧)形墙面保温层,应按墙面保温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6 防腐卷材子目中已包含了接缝、收头等人工费和材料消耗量,不另行计算;卷材附加层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另行计算,执行相应防腐卷材子目,其中,卷材材料按损耗率15%调整消耗量,人工费乘以系数1.40。 |